過低的收費對建設監理制度的危害
我國推行建設監理制度已有二十多年了。雖然取得了很大成就,為社會各界所認可,監理成為建筑市場的責任主體之一。但是,與推行的初衷相比,與國外發達國家相比,與建筑市場發展的要求相比,仍然有相當大的差距。其中重要原因之一是監理服務收費低廉。為了規范建設工程監理與相關服務收費行為,促進我國工程監理行業的健康發展,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與建設部組織有關部門和行業組織制定并發布了《建設工程監理與相關服務收費管理規定》,新的工程監理與相關服務收費標準于2007年5月1日開始施行至今兩年以來,其實際執行效果不容樂觀,很多企業還是按舊的標準收費。
隨著市場發展,將有更多國外的大工程公司、咨詢公司、項目管理公司等進入這一領域,激烈的市場競爭會對我們企業形成巨大的競爭壓力。監理收費的額度和價位與國際相比明顯偏低,使得國內監理企業缺乏集技術和管理于一身的復合型人才,不熟悉國際慣例,缺乏語言交流溝通能力,參與國際性的監理行業競爭難度更大。這不僅嚴重阻礙監理行業的健康發展,也勢必制約并延緩監理行業與國際接軌的進程,收費低廉不利于監理業健康發展這是一個不爭的事實。在監理業務競爭時,很多建設單位不是優先考察監理單位的資質、人員的素質,而是以最低的監理取費標準為選擇的唯一標準。而我們的部分監理單位為了能承攬到監理業務,也相互壓價,為了爭取業務任意降低監理收費,導致監理收費顯著低于監理的合理成本,這種惡性的無序競爭,使監理企業的生存條件惡化。 監理是提供高層次的技術管理服務,“人才”是做好監理工作的關鍵。監理工作對于人才的要求,相對于房地產開發、設計、施工等專業要高一些。人工費是監理成本的主要組成部分。可是,由于企業收費低,付給監理工程師的報酬低,有相當一部分持監理工程師證書的人不愿從事監理工作,優秀的人才在流失。以致業內流傳“一等人搞開發,二等人搞設計,三等人搞施工,四等人搞監理”的說法。由于監理收費水平低,多數企業只能維持簡單再生產,幾乎沒有技術裝備,監理企業受資金所限,無力進行人才儲備、人員培訓,也無力購置檢測設備,甚至缺乏必要的工具書籍。這一系列原因同時也容易導致監理人員知識老化,單憑經驗難以對工程質量做好全面地判斷和控制,從而影響了監理工作質量。工程造價、招標代理、勘察設計、施工圖審查、質量監督等與工程監理同屬工程咨詢業,都歸建設行政部門主管,他們的業務內容大多包含在監理工作之中。勘察設計與工程監理還同是工程質量的責任主體。據部分省調研了解,這些相關專業的人均日產值比工程監理企業的人均日產值要高出2.5~5倍。無論是從監理的工作環境,承擔的工作量、工作責任和風險,還是從人員的素質要求來看,都要高于其他專業。可見監理的付出與收益明顯不對稱。如果按照《建設工程監理規范》的要求程序化規范化監理,配齊配足人員和設備,按目前市場的收費顯然是不夠成本的。監理費過低導致人才匱乏,遠遠不能滿足工程項目需求,以我區為例,據不完全統計,我區2008年在建項目約有一萬多個(加07年未竣工項目),現有注冊監理工程師2162人,按《建設工程監理規范》規定1個注冊監理工程師最多只能同時擔任3個項目的總監理工程師,我區現有的注冊監理工程師即使全部當總監也至少還有三千多個項目總監崗位空缺,更不用說專業監理工程師了。針對注冊人員嚴重不足的實際情況,只能開設了地方監理工程師以彌補空缺,這也許不是最佳的解決方法,但有人管總比沒人管強,多一雙眼睛來盯著,工程質量安全就多一分保障,這也只能緩解當前注冊人員嚴重不足與在建項目工程需求之間矛盾,而非上策。上述情況如不予以改變,不但嚴重制約監理業正常發展,還將導致工程質量、安全等一系列問題進一步惡化,最終給業主和國家帶來嚴重危害。
目前建筑市場正處于風口浪尖時刻,工程質量形勢嚴峻,監理和質量監督部門的關系就好比同一條戰壕的戰友,角色不同,但目標一致,為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把好關。質量監督部門如果給予監理企業更多的指導和支持,監理把工作做細做好了,建設工程質量提高,安全隱患隨之減少,質量監督部門工作的根本目標也得到實現,從而為提高我區的安全管理水平,建設精品工程,適應國內、國際建筑市場形勢奠定基礎。
對于建設單位,希望主管部門引導他們選擇監理企業的重點應放在監理企業的監理能力、服務質量和信譽上,而且要認識到監理收費僅是工程項目投資的微小部分,它對整個項目總投資的影響是微不足道的,建設單位只有付出合理的監理服務酬金,才能獲得應有的回報,有利于項目的順利實施。監理企業也要在觀念上認清監理工作的服務性本質,樹立為業主服務的基本理念,加強內部管理、提高人員素質、改善服務質量、樹立企業品牌、建立企業信譽,力求以高質量的監理服務換取業主的信任、社會的認可和高標準的報酬,這才是監理企業正確的取財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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