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營業收入超過1000萬元至1億元的部分,按照2%提?。?/DIV>
3.營業收入超過1億元至10億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
4.營業收入超過10億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第十四條 中小微型企業和大型企業上年末安全費用結余分別達到本企業上年度營業收入的5%和1.5%時,經當地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商財政部門同意,企業本年度可以緩提或者少提安全費用。
企業規模劃分標準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企業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根據安全生產實際需要,可適當提高安全費用提取標準。
本辦法公布前,各省級政府已制定下發企業安全費用提取使用辦法的,其提取標準如果低于本辦法規定的標準,應當按照本辦法進行調整;如果高于本辦法規定的標準,按照原標準執行。
第十六條 新建企業和投產不足一年的企業以當年實際營業收入為提取依據,按月計提安全費用。
混業經營企業,如能按業務類別分別核算的,則以各業務營業收入為計提依據,按上述標準分別提取安全費用;如不能分別核算的,則以全部業務收入為計提依據,按主營業務計提標準提取安全費用。
第三章 安全費用的使用
第十七條 煤炭生產企業安全費用應當按照以下范圍使用:
?。ㄒ唬┟号c瓦斯突出及高瓦斯礦井落實“兩個四位一體”綜合防突措施支出,包括瓦斯區域預抽、保護層開采區域防突措施、開展突出區域和局部預測、實施局部補充防突措施、更新改造防突設備和設施、建立突出防治實驗室等支出;
(二)煤礦安全生產改造和重大隱患治理支出,包括“一通三防”(通風,防瓦斯、防煤塵、防滅火)、防治水、供電、運輸等系統設備改造和災害治理工程,實施煤礦機械化改造,實施礦壓(沖擊地壓)、熱害、露天礦邊坡治理、采空區治理等支出;
(三)完善煤礦井下監測監控、人員定位、緊急避險、壓風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聯絡安全避險“六大系統”支出,應急救援技術裝備、設施配置和維護保養支出,事故逃生和緊急避難設施設備的配置和應急演練支出;
?。ㄋ模╅_展重大危險源和事故隱患評估、監控和整改支出;
?。ㄎ澹┌踩a檢查、評價(不包括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安全評價)、咨詢、標準化建設支出;
(六)配備和更新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支出;
?。ㄆ撸┌踩a宣傳、教育、培訓支出;
?。ò耍┌踩a適用新技術、新標準、新工藝、新裝備的推廣應用支出;
?。ň牛┌踩O施及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支出;
?。ㄊ┢渌c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第十八條 非煤礦山開采企業安全費用應當按照以下范圍使用:
?。ㄒ唬┩晟?、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施設備(不含“三同時”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設施)和重大安全隱患治理支出,包括礦山綜合防塵、防滅火、防治水、危險氣體監測、通風系統、支護及防治邊幫滑坡設備、機電設備、供配電系統、運輸(提升)系統和尾礦庫等完善、改造和維護支出以及實施地壓監測監控、露天礦邊坡治理、采空區治理等支出;
?。ǘ┩晟品敲旱V山監測監控、人員定位、緊急避險、壓風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聯絡等安全避險“六大系統”支出,完善尾礦庫全過程在線監控系統和海上石油開采出海人員動態跟蹤系統支出,應急救援技術裝備、設施配置及維護保養支出,事故逃生和緊急避難設施設備的配置和應急演練支出;
?。ㄈ╅_展重大危險源和事故隱患評估、監控和整改支出;
?。ㄋ模┌踩a檢查、評價(不包括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安全評價)、咨詢、標準化建設支出;
?。ㄎ澹┡鋫浜透卢F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支出;
(六)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支出;
?。ㄆ撸┌踩a適用的新技術、新標準、新工藝、新裝備的推廣應用支出;
?。ò耍┌踩O施及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支出;
?。ň牛┪驳V庫閉庫及閉庫后維護費用支出;
(十)地質勘探單位野外應急食品、應急器械、應急藥品支出;
?。ㄊ唬┢渌c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第十九條 建設工程施工企業安全費用應當按照以下范圍使用:
?。ㄒ唬┩晟?、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施設備支出(不含“三同時”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設施),包括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系統、洞口、臨邊、機械設備、高處作業防護、交叉作業防護、防火、防爆、防塵、防毒、防雷、防臺風、防地質災害、地下工程有害氣體監測、通風、臨時安全防護等設施設備支出;
(二)配備、維護、保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支出和應急演練支出;
?。ㄈ╅_展重大危險源和事故隱患評估、監控和整改支出;
?。ㄋ模┌踩a檢查、評價(不包括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安全評價)、咨詢和標準化建設支出;
?。ㄎ澹┡鋫浜透卢F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支出;
(六)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支出;
?。ㄆ撸┌踩a適用的新技術、新標準、新工藝、新裝備的推廣應用支出;
?。ò耍┌踩O施及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支出;
(九)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第二十條 危險品生產與儲存企業安全費用應當按照以下范圍使用:
?。ㄒ唬┩晟?、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施設備支出(不含“三同時”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設施),包括車間、庫房、罐區等作業場所的監控、監測、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泄壓、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滲漏、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設施設備支出;
(二)配備、維護、保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支出和應急演練支出;
?。ㄈ╅_展重大危險源和事故隱患評估、監控和整改支出;
(四)安全生產檢查、評價(不包括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安全評價)、咨詢和標準化建設支出;
(五)配備和更新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支出;
?。┌踩a宣傳、教育、培訓支出;
?。ㄆ撸┌踩a適用的新技術、新標準、新工藝、新裝備的推廣應用支出;
?。ò耍┌踩O施及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支出;
(九)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第二十一條 交通運輸企業安全費用應當按照以下范圍使用:
?。ㄒ唬┩晟?、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施設備支出(不含“三同時”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設施),包括道路、水路、鐵路、管道運輸設施設備和裝卸工具安全狀況檢測及維護系統、運輸設施設備和裝卸工具附屬安全設備等支出;
(二)購置、安裝和使用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車輛衛星定位裝置、船舶通信導航定位和自動識別系統、電子海圖等支出;
?。ㄈ┡鋫洹⒕S護、保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支出和應急演練支出;
?。ㄋ模╅_展重大危險源和事故隱患評估、監控和整改支出;
?。ㄎ澹┌踩a檢查、評價(不包括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安全評價)、咨詢和標準化建設支出;
?。┡鋫浜透卢F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支出;
(七)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支出;
?。ò耍┌踩a適用的新技術、新標準、新工藝、新裝備的推廣應用支出;
?。ň牛┌踩O施及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支出;
?。ㄊ┢渌c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第二十二條 冶金企業安全費用應當按照以下范圍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施設備支出(不含“三同時”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設施),包括車間、站、庫房等作業場所的監控、監測、防火、防爆、防墜落、防塵、防毒、防噪聲與振動、防輻射和隔離操作等設施設備支出;
?。ǘ┡鋫洹⒕S護、保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支出和應急演練支出;
?。ㄈ╅_展重大危險源和事故隱患評估、監控和整改支出;
(四)安全生產檢查、評價(不包括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安全評價)和咨詢及標準化建設支出;
?。ㄎ澹┌踩a宣傳、教育、培訓支出;
(六)配備和更新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支出;
?。ㄆ撸┌踩a適用的新技術、新標準、新工藝、新裝備的推廣應用支出;
(八)安全設施及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支出;
(九)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第二十三條 機械制造企業安全費用應當按照以下范圍使用:
?。ㄒ唬┩晟?、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施設備支出(不含“三同時”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設施),包括生產作業場所的防火、防爆、防墜落、防毒、防靜電、防腐、防塵、防噪聲與振動、防輻射或者隔離操作等設施設備支出,大型起重機械安裝安全監控管理系統支出;
(二)配備、維護、保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支出和應急演練支出;
?。ㄈ╅_展重大危險源和事故隱患評估、監控和整改支出;
?。ㄋ模┌踩a檢查、評價(不包括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安全評價)、咨詢和標準化建設支出;
?。ㄎ澹┌踩a宣傳、教育、培訓支出;
(六)配備和更新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支出;
?。ㄆ撸┌踩a適用的新技術、新標準、新工藝、新裝備的推廣應用;
?。ò耍┌踩O施及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支出;
?。ň牛┢渌c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第二十四條 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費用應當按照以下范圍使用:
?。ㄒ唬┩晟啤⒏脑旌途S護安全設備設施支出(不含“三同時”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設施);
(二)配備、維護、保養防爆機械電器設備支出;
(三)配備、維護、保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支出和應急演練支出;
?。ㄋ模╅_展重大危險源和事故隱患評估、監控和整改支出;
?。ㄎ澹┌踩a檢查、評價(不包括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安全評價)、咨詢和標準化建設支出;
(六)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支出;
?。ㄆ撸┡鋫浜透卢F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支出;
(八)安全生產適用新技術、新標準、新工藝、新裝備的推廣應用支出;
(九)安全設施及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支出;
?。ㄊ┢渌c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第二十五條 武器裝備研制生產與試驗企業安全費用應當按照以下范圍使用:
?。ㄒ唬┩晟?、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施設備支出(不含“三同時”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設施),包括研究室、車間、庫房、儲罐區、外場試驗區等作業場所的監控、監測、防觸電、防墜落、防爆、泄壓、防火、滅火、通風、防曬、調溫、防毒、防雷、防靜電、防腐、防塵、防噪聲與振動、防輻射、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設施設備支出;
?。ǘ┡鋫?、維護、保養應急救援、應急處置、特種個人防護器材、設備、設施支出和應急演練支出;
?。ㄈ╅_展重大危險源和事故隱患評估、監控和整改支出;
?。ㄋ模└咝录夹g和特種專用設備安全鑒定評估、安全性能檢驗檢測及操作人員上崗培訓支出;
(五)安全生產檢查、評價(不包括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安全評價)、咨詢和標準化建設支出;
?。┌踩a宣傳、教育、培訓支出;
(七)軍工核設施(含核廢物)防泄漏、防輻射的設施設備支出;
?。ò耍┸姽のkU化學品、放射性物品及武器裝備科研、試驗、生產、儲運、銷毀、維修保障過程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改造費和安全防護(不包括工作服)費用支出;
(九)大型復雜武器裝備制造、安裝、調試的特殊工種和特種作業人員培訓支出;
?。ㄊ┪淦餮b備大型試驗安全專項論證與安全防護費用支出;
(十一)特殊軍工電子元器件制造過程中有毒有害物質監測及特種防護支出;
?。ㄊ┌踩a適用新技術、新標準、新工藝、新裝備的推廣應用支出;
(十三)其他與武器裝備安全生產事項直接相關的支出。
第二十六條 在本辦法規定的使用范圍內,企業應當將安全費用優先用于滿足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以及行業主管部門對企業安全生產提出的整改措施或達到安全生產標準所需的支出。
第二十七條 企業提取的安全費用應當專戶核算,按規定范圍安排使用,不得擠占、挪用。年度結余資金結轉下年度使用,當年計提安全費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費用渠道列支。
主要承擔安全管理責任的集團公司經過履行內部決策程序,可以對所屬企業提取的安全費用按照一定比例集中管理,統籌使用。
第二十八條 煤炭生產企業和非煤礦山企業已提取維持簡單再生產費用的,應當繼續提取維持簡單再生產費用,但其使用范圍不再包含安全生產方面的用途。
第二十九條 礦山企業轉產、停產、停業或者解散的,應當將安全費用結余轉入礦山閉坑安全保障基金,用于礦山閉坑、尾礦庫閉庫后可能的危害治理和損失賠償。
危險品生產與儲存企業轉產、停產、停業或者解散的,應當將安全費用結余用于處理轉產、停產、停業或者解散前的危險品生產或者儲存設備、庫存產品及生產原料支出。
企業由于產權轉讓、公司制改建等變更股權結構或者組織形式的,其結余的安全費用應當繼續按照本辦法管理使用。
企業調整業務、終止經營或者依法清算,其結余的安全費用應當結轉本期收益或者清算收益。
第三十條 本辦法第二條規定范圍以外的企業為達到應當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所需的資金投入,按原渠道列支。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三十一條 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內部安全費用管理制度,明確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的程序、職責及權限,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費用。
第三十二條 企業應當加強安全費用管理,編制年度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計劃,納入企業財務預算。企業年度安全費用使用計劃和上一年安全費用的提取、使用情況按照管理權限報同級財政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和行業主管部門備案。
第三十三條 企業安全費用的會計處理,應當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三十四條 企業提取的安全費用屬于企業自提自用資金,其他單位和部門不得采取收取、代管等形式對其進行集中管理和使用,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十五條 各級財政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依法對企業安全費用提取、使用和管理進行監督檢查。
第三十六條 企業未按本辦法提取和使用安全費用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和行業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并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處罰。
建設工程施工總承包單位未向分包單位支付必要的安全費用以及承包單位挪用安全費用的,由建設、交通運輸、鐵路、水利、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煤礦安全監察等主管部門依照相關法規、規章進行處理、處罰。
第三十七條 各省級財政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可以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并報財政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備案。
第五章 附 則
第三十八條 本辦法由財政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九條 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四十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蛾P于調整煤炭生產安全費用提取標準加強煤炭生產安全費用使用管理與監督的通知》(財建〔2005〕168號)、《關于印發〈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費用提取與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建〔2006〕180號)和《關于印發〈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企〔2006〕478號)同時廢止?!蛾P于印發<煤炭生產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和<關于規范煤礦維簡費管理問題的若干規定>的通知》(財建〔2004〕119號)等其他有關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