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區協調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逾6
千萬、工程款近6億元
2009年全區建設領域清欠工作在自治區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自治區清理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決策部署,在區直有關部門積極配合和全區建設系統廣大職工的努力下,清欠工作總體形勢平穩,建筑行業發生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的案件起數和拖欠金額同比呈下降趨勢。
根據自治區清欠辦不完全統計,今年全區各市清欠部門共接到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糾紛問題投訴680起/6434人次。受理投訴案件287起,已處理287起,涉及拖欠工程款61868.76萬元,拖欠農民工工資7078.44萬元。為解決拖欠問題,共召開各類協調會415次,已協調解決拖欠工程款59274.56萬元,農民工工資6475.08萬元(其中:通過司法途徑解決工程款189.06萬元)。自治區清欠辦本級共轉辦20件投訴材料,接待上訪投訴89批165人次。
2009年年初,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會同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聯合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完善建筑行業農民工工資保障金制度的通知》,文件要求凡新開工項目,一律由業主和施工單位按要求分別交納農民工工資保障金;年底,又與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聯合下發《關于進一步做好清理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工作的通知》,強調要鞏固清欠成果,建立健全防范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長效機制,切實防范新的拖欠發生,維護社會穩定;對于目前尚未解決的剩余歷史舊欠問題,則通過調查摸底、受理投訴等方式,逐個項目研究落實措施。
針對目前建筑行業勞務用工存在制度不夠完善,管理比較薄弱,勞動合同簽訂率不高等突出問題,全區清欠工作把監管工作重點前移,在項目開工建設時就與業主、施工單位建立用工信息溝通機制,要求施工單位對本工地用工情況實行月報或季度報告,對用工情況實施動態監管。桂林市出臺《桂林市建筑業企業農民工用工和農民工工資管理辦法》,文件要求各用工單位必須按月將工人工資造冊報公司,公司財務部門每月監督項目部按工資冊發放工人工資;每月發完工資后必須將工資發放情況在工地公示,并設立投訴電話,未能領到工資的人員可向公司投訴或直接向市清欠辦投訴。南寧市通過建立“建筑勞務市場管理站—施工企業—勞務企業—項目承包人—勞務經紀人—班組帶班—農民工”為主線的勞務管理架構,將勞務用工管理鏈環閉起來,逐步形成環環相扣,互相約束,互相監督,誠信合作,利益均沾、榮辱與共的利益共同體。
各市在協調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時,堅持依法辦案,依法查處,先理清問題的實質,分清各自的責任,再通過協商找出解決問題的措施、方案。南寧市針對各類拖欠問題中債主經常躲藏起來玩“躲貓貓”把戲、債權人追討難的現象,出臺了《南寧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建設領域工程糾紛調處工作的通知》,提出健全各級政府主導、各有關部門積極推進、社會各界共同參與的集體協商談判調處機制,通過集體協商談判調處機制來解決建設領域工程款、農民工工資、工程質量投訴和竣工驗收備案等工程糾紛,有效解決了投訴難、協調難、結案率低的問題。
談及2010年的工作打算,自治區清欠辦表示,今后要完成以下工作:
一要加快誠信體系建設,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利用各部門、單位間的互聯互通,共享監管信息,使拖欠方“一處失信,處處受制。”南寧市提出逐步建立全市統一的建筑勞務企業誠信檔案信息庫,建立建筑市場、施工現場和勞動力市場“三場聯動”機制。將建筑勞務分包企業的誠信情況定期向社會公布,鼓勵守法誠信企業,處罰缺乏誠信企業,共同營造良好的經營環境。對違法經營的企業通過互聯網或媒體對外公布并直接清出南寧市建筑勞務市場。二要全面推廣建設(勞動)仲裁制度。通過引入仲裁程序,指導、協助當事人達成解決合同糾紛的仲裁協議,并做出終局裁決,對當事人均有約束力。三要發揮農民工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的作用,進一步加大監督檢查力度。清理工程款、農民工工資的拖欠問題,單靠少數幾個部門是不行的,要充分發揮各級農民工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的作用,進一步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及時協調解決出現的拖欠問題,定期通報清欠情況。
摘自《廣西建設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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