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民用建筑節能管理規定》出臺 建筑不節能不得投入使用
《南寧市民用建筑節能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已正式出臺,并從今年10月1日起施行。《規定》對新建、改建和擴建民用建筑的節能提出了詳細要求。建設過程中未落實節能要求的,不得進行竣工驗收,不得投入使用。
鼓勵利用太陽能
南寧是一個冬暖夏熱的地方。根據這一情況,《規定》重點鼓勵推廣應用適合當地氣候、地理地質條件的可再生能源,如太陽能等。
今后,南寧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及時發布鼓勵推廣應用的建筑節能產品和施工工藝目錄。建設、設計和施工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使用新型墻體材料,禁止使用實心黏土磚。如果有違規的,將由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實心黏土磚使用量,以每立方米10元的標準進行罰款。
節能情況須公示
近年來,一些新的房地產項目亂打節能牌,以吸引購房者的眼球。根據《規定》,民用建筑節能公示內容為:經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合格的施工圖上建筑節能的主要內容,包括屋面隔熱保溫、墻體隔熱保溫、外門窗性能,以及其他節能措施、保溫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公示節能信息,就是為了讓購房者輕松買到放心房。
施工許可證發放與節能掛鉤
根據《規定》,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應當明確建筑節能措施目標和內容,有完整的建筑節能設計計算書和可再生能源利用設計方案。未經審查備案或者經審查不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不得使用,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得頒發施工許可證,工程不得開工。
同時,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變更經審查備案的施工圖設計文件,不得降低建筑節能標準。如果施工圖設計文件確實須要修改,涉及工程管理的相關單位應當重新進行審查和備案。
(摘自: 中華建筑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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