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對太原理工大學建設監理公司馮兵等7人在監理工程師換證
工作中提供虛假材料的通報》
各監理企業:
現將建設部建市函[2007]41號《關于對太原理工大學建設監理公司馮兵等7人在監理工程師換證工作中提供虛假材料的通報》轉發給大家,請大家從中吸取教訓,引以為戒。
關于對太原理工大學建設監理公司馮兵等7人在監理工程師換證工作中提供虛假材料的通報
建辦市函[2007]41號
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建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建設司,總后基建營房部,國資委管理的有關企業,有關行業協會: 經核查,太原理工大學建設監理公司聘用的馮兵、榮兆斌、康翠珍、孟白明、陳書軍、宋虎屯和董寧師7人,在申請換發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時,提供了虛假的內退證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七十八條和《注冊監理工程師管理規定》第二十七條,決定不予換發太原理工大學建設監理公司馮兵等7人的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并對太原理工大學建設監理公司進行通報批評,對馮兵、榮兆斌、康翠珍、孟白明、陳書軍、宋虎屯和董寧師7人給予警告,一年之內不得申請注冊,將其行為記入個人不良行為記錄。 特此通報。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辦公廳
二○○七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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