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標規〔2021〕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委、管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為規范綠色建筑標識管理,推動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我部制定了《綠色建筑標識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21年1月8日
(來源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網)
附件下載:綠色建筑標識管理辦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