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市電〔2020〕58號 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北京、天津、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節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國務院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動員部署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持續推進根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領域欠薪工作,更好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做好疫情防控,維護社會穩定,現就做好2021年元旦春節期間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快推行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 地方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持續加大本地區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推進力度,完善本地區建筑工人管理服務信息平臺功能,加強對在建項目,特別是政府投資工程項目的監督檢查,盡快實現項目、人員全覆蓋。要將進入施工現場的建設單位、承包單位、監理單位的項目管理人員及建筑工人全部納入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范圍,強化對日常考勤的監督考核,對考勤更新不及時、不連貫、不到位的企業和項目進行約談、限期整改。要注重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與工資分賬制、銀行專戶制、銀行代發制等管理制度的機制融通和數據共享,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形成監管合力、完善預警功能,對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早發現、早處理、早解決。各省級主管部門要升級完善本省建筑工人實名制平臺,確保實現相關軟硬件的省內通用和數據省級統籌,消除省內數據壁壘,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二、嚴厲打擊建筑市場違法違規行為 地方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按照本地區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統一部署,夯實行業監管責任,嚴厲打擊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及掛靠等建筑市場違法違規行為。要充分利用實名制管理等手段,加強監督檢查,重點關注注冊建造師、注冊監理工程師到崗履職情況,對到崗率明顯低于正常水平或長期不到崗履職的,重點核查該項目和參建企業是否存在轉包、掛證等建筑市場違法違規行為。要積極配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做好相關案件查處工作,依法處理違法違規企業,通報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懾。各地可利用元旦春節工閑時期,組織建筑企業集中學習法律法規制度,增強企業知法、懂法、守法意識,引導企業自覺規范市場行為。 三、加大拖欠工程款和工資查處力度 地方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按照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和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工作的要求,對政府和國有投資工程建設項目進行重點檢查,限時解決拖欠民營企業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問題。要切實落實建筑企業的主體責任,嚴防建筑企業將合同應收賬款等經營風險轉嫁給農民工。要加強對有舉報投訴或發生過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建筑企業和項目的跟蹤了解和監督檢查,對有舉報投訴反映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要迅速配合有關部門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查處,防止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群體性事件。對查實存在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建筑企業,要會同相關部門,依法采取列入黑名單、暫停投標等聯合懲戒措施。對不主動落實、不積極配合有關部門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引發群體性事件并造成嚴重后果的有關單位和責任人,要進行約談、通報和問責。 四、做好農民工返鄉保障工作 地方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疫情防控工作,針對農民工集中返鄉人數多、流動性強、目的地分散的特點,制定具體工作方案。要積極引導建筑企業通過向農民工發放醫療防護用品、開展健康體檢、采取點對點運輸等方式,幫助農民工安全返鄉。要加強對農民工的健康教育,引導農民工堅持科學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勤洗手等良好習慣。同時,要組織建筑企業及時了解對接農民工節后返崗工作需求,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形勢下農民工就業工作。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20年12月28日 (來源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