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住房城鄉建設廳(委、局):
為加強對收治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患者救治設施的改造、新建工作的指導,現將《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應急救治設施設計導則(試行)》印發你們,供參考。請各地結合工作實際,做好統籌規劃,精準調配醫療資源,調整現有醫療設施功能,通過院區功能調整、設施改造等多種方式,全力保障疫情救治需要。
附件: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應急救治設施設計導則(試行).pdf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廳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20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