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提升建設工程文明施工水平,改善城市環境質量,根據省、市要求,日前,義烏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通知稱,7月份起,全市標化工地創建貫穿項目建設的全過程,實行全過程動態管理,不按要求進行文明施工整治或整改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業將受到處罰。
通知要求,凡在環城路以內和鎮(街)區內的建筑、市政工程以及其他重點建設工程項目,必須創建市級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地,其他建設工程爭取創建標化工地。所有工程項目均應在施工現場主要出入口懸掛標化工地參選牌和建設工程文明施工十項承諾牌,明確日常施工中必須做到的文明施工具體措施,并接受社會監督。
通知指出,市質(安)監站要加強標化工地的日常監督、檢查,督促建設、施工、監理單位加強現場文明施工管理。建設單位要切實增強文明施工意識,加大投入,督促施工企業落實文明施工措施。施工企業要強化主體責任,按照標化工地的要求,制定文明施工方案和措施并落實到位,全面提升文明施工水平。監理單位要監督檢查施工現場文明施工措施落實情況,審核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使用情況,發現施工現場文明施工存在的問題并督促施工單位及時落實整改,施工單位拒不整改的,應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和市質(安)監站。
通知強調,日常監督檢查情況每月要進行匯總,對月度排名后五位的企業在該局網站上公開曝光,累計兩次月度排名在后五位的企業,視情節輕重予以暫停承接本市工程業務1至6個月的處理,累計三次或三次以上月度排名在后五位的企業視情節輕重予以暫停承接本市工程業務6個月以上、清退出義烏建設市場直至不良行為公示等處理。監理企業履職不到位的,視情節輕重予以暫停承接本市工程業務1至3個月的處理。應當創建標化工地但未創建的或被取消標化工地創建資格的(兩次發現整改不力),此類工程每增一個,對施工、監理企業增加暫停承接該市工程業務3個月的處理,同時將建設單位相關情況抄告其上級主管部門。本地施工、監理企業自處罰結束之日起一年內不予受理其資質升級、增項,并取消當年各類先進評比。
摘自 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