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吸取臨桂縣“5·13”較大事故教訓,切實加強全區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工作,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下發通知要求全區住房城鄉建設系統深入開展建筑安全生產“嚴管重罰”專項整治行動,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建筑施工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5月13日上午,臨桂縣六塘鎮公共租賃住房項目在進行一側樓梯間屋面混凝土澆筑施工時發生坍塌事故,共造成5人死亡、2人重傷。今年以來我區已發生了多起建筑施工生產安全事故,截至5月14日,全區共發生房屋市政工程生產安全事故12起,死亡16人,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形勢十分嚴峻。
通知明確,發生過死亡、重傷生產安全事故的工程;發生過土方坍塌、起重機械倒塌、模板支撐系統坍塌等生產安全事故的工程,不論有無人員傷亡;在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中,曾被責令停工整改的工程、曾被責令進行安全生產隱患整改但拒不整改,或逾期未整改到位的工程等將列入各級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嚴管對象。
針對部分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隱患排查整治不徹底等突出問題,通知要求各級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及各建筑業企業要嚴格實施安全生產目標考核制度、層級監督暗訪制度、安全生產約談制度、定期全覆蓋巡查制度、安全生產動態扣分制度、可視化技術交底制度、項目部安全檢查制度。認真吸取以往生產安全事故特別是臨桂縣“5·13”較大坍塌事故的教訓,嚴格實行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度,將專項行動與安全生產隱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活動結合起來,立即、全面、徹底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檢查和整治活動,對在建工程進行逐一檢查,進一步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通知要求各地要認真落實重罰措施。嚴格實施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截至今年年底,凡發生死亡1—2人的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施工監理單位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的,對施工單位給予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60日或停業整頓60日、期間不得承接新的工程業務的處罰;對監理單位給予停業整頓30日、期間不得承接新的工程監理業務的處罰。對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員給予吊銷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停止上崗執業的處罰;對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給予停止執業90日的處罰。年內第二次發生安全生產死亡責任事故的,依法依規加重處罰。發生安全生產死亡事故的施工、監理單位以及相關責任人,不得參與任何與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有關的各級評優評先活動。
摘自 廣西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