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出《關于啟用全省巖土工程勘察項目備案管理系統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力求落實工程勘察事前報告制度,有效實施工程勘察現場作業動態監管。
通知明確,自今年5月1日起,福建省簽訂工程勘察合同的勘察項目,勘察單位應在現場作業前3日登錄“全省巖土工程勘察項目備案管理系統”,如實填報勘察項目相關信息,予以備案。完成“系統”備案后,勘察單位還應填寫《福建省巖土工程勘察現場作業事前備案表》,并在審查時與勘察成果文件一并報送審查機構。此外,各施工圖審查機構應加強審查把關,對未提供備案表的工程勘察項目,審查機構不得受理。審查機構應對備案表進行核實,并通過施工圖審查系統予以上報。
同時,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要求,該省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督促本轄區工程勘察企業做好勘察現場作業前的備案工作。要充分利用系統備案信息,切實加強工程勘察現場作業動態監管,保證工程勘察質量。另外,為發揮社會監督作用,該系統登錄主頁公布了全省各地工程勘察投訴舉報方式。有關單位、建設單位如發現勘察單位弄虛作假、違規行為以及服務等問題,可以通過舉報電話或系統主頁的工程勘察質量回訪信箱反映。
摘自 《中國建設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