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3月27日至4月2日,廣州對全市在建工地施工圍蔽情況進行專項檢查,特別是對交通造成較大影響的占道圍蔽工地將立即進行查處。
昨日,記者從廣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獲悉,為進一步加強施工占道圍蔽管理工作,從3月27日至4月2日,由該委牽頭會同廣州市交委、城管委、水務局、林業和園林局、城管執法局和交警支隊組織對全市在建工地施工圍蔽情況進行專項檢查,特別是對交通造成較大影響的占道圍蔽工地將立即進行查處,同步下發《關于在全市立即開展施工占道圍蔽管理專項檢查的緊急通知》,明確任務分工、工作重點和工作要求,以確保整改要求得到落實。
據介紹,檢查將按照“誰審批、誰監管”的原則,重點針對以下內容:工地圍蔽是否符合要求。施工現場四周應當設置連續、封閉的圍檔。管線工程、非全封閉的城市道路等工程應當使用路攔式圍檔。在醒目位置應設置施工銘牌,并張貼有關許可證件。
工地是否合理控制施工占道圍蔽時間。各建設單位應牽頭組織設計、施工、監理單位通過方案論證、施工組織設計優化等手段,認真落實合同工期,嚴格在占道挖掘審批時限內和范圍內開展施工。
工地落實施工占道圍蔽范圍動態管理的情況。各建設單位應組織施工、監理單位結合施工實際的推進情況,對施工圍蔽范圍進行動態管理,對于施工已經完成可以退出的場地,應盡快合理退縮圍蔽范圍。
工地是否嚴格落實交通疏解方案,是否落實信息預告制度的有關要求。被許可人應當在占用或挖掘施工前向社會發布通告,接受社會監督。對交通或者通行影響較大的,被許可人還應當在占用、挖掘10日前,通過本市電視臺、報紙、廣播電臺等公布占用、挖掘項目的名稱、范圍、期限、負責人及投訴電話等信息。
摘自 《廣東建設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