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舉辦2014年第一期廣西建設工程監理工程師繼續教育培訓班的通知
桂建培〔2014〕 20號
各有關監理單位,廣西建設工程監理工程師:
根據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轉發廣西建設工程監理工程師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桂建管〔2008〕92號)精神,為使廣西建設工程監理工程師的從業水平得到進一步提高并順利完成延期,經研究,定于2014年4月在南寧市舉辦第一期廣西建設工程監理工程師繼續教育培訓班。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對象
有效期至2014年4月的廣西建設工程監理工程師(到期人員名單詳見附件1)。
二、培訓內容及學時
培訓內容包括建設監理相關法律、法規;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及施工技術、監理實務;安全監理與規范化操作;監理案例分析等內容等。
本期安排48學時的繼續教育培訓(其中必修課24學時,選修課24學時)。
三、報名方式
即日起,請還未回執的的學員于2014年4月8日前將報名回執表(附件2)傳真至廣西建設監理協會(傳真號碼:0771-5599302)。
四、培訓時間及地點安排
(一)報到時間:2014年 4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晚上19︰00—20︰30)。學員應在報到當天20︰30前報到,超過時間不再辦理報到手續。
(二)報到及培訓地點:東春大酒店(南寧市廂竹大道11號)。
(三)培訓時間安排
(1)集中培訓:2014年4月15日—4月17日;
(2)實踐學習3天,學習結束后請每位學員根據實訓提綱要求交一篇實踐報告,具體時間另行安排。
五、培訓費用
培訓費、教材費、考試考務費等費用共500元/人,要求在報到時交清。食宿可統一安排,費用自理。
六、其他事項
(一)廣西建設工程監理工程師在每一登記備案有效期(3年)內應當達到相應的繼續教育要求,繼續教育作為廣西建設工程監理工程師延續備案的條件之一。請各有關單位高度重視此項培訓工作,及時通知相關人員參加培訓。
(二)報到時請各單位統一將參加培訓學員的《廣西建設工程監理工程師培訓合格證》交至會務組,以便培訓合格后登記繼續教育學時。
(三)參訓人員應遵守培訓班紀律,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參加培訓(考勤、考試時出示),考試(考核)不合格者,將不予登記學時。
(四)聯系方式:
廣西建設監理協會:黃華宇,0771-5599310;
廣西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培訓中心:盧興寧,0771-5585684。
201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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