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包人施工前應將準備采用的施工方法的全部細節報請監理工程師批準,其中包括材料和全部設備的說明。任何一鉆孔工作開始之前,都應得到監理工程師的批準。 2、認真閱讀圖紙,熟悉規范,對所有樁位坐標進行計算或復核,確認無誤后方可現場放樣。放樣結果應有專人復核,監理檢驗無誤后方可進入下一工序。 3、應根據不同的地質條件選擇不同的鉆機,以保證鉆孔的進度和成孔的質量。未經同意承包人不得改變工藝和樁長。 4、護筒內徑一般應比樁徑稍大,一般大200-400mm,頂端應高出地下水位或孔外水位1.0-2.0m;當護筒處于旱地時,其頂端高出地下水位1.0-2.5m,還應高出地面0.3m,埋深宜為2-4m,特殊情況應加深,以保證鉆孔和混凝土灌注的順利進行。 5、檢孔器直徑應不小于設計樁徑,長度為樁徑的4-6倍。應有足夠的剛度,使用中確保不變形,不扭曲。 6、鋼筋、水泥、砂石料等,均須規定頻率進行檢驗和監理抽檢,合格后方可使用。混凝土拌和過程中,現場嚴格控制配合比的實際施配情況,并應符合理論配合比。 7、無論采用何種方法進行清孔,清孔后應從孔底提出泥漿試樣,進行各項性能指標試驗,結果應符合相對密度1.03-1.1,粘度17-20Pa.S,含沙率不大于2%的要求。沉淀厚度應符合規范或圖紙要求。不得以超鉆孔代替清孔。 8、鋼筋骨架應有強勁的內支撐,以防止運輸過程中和就位進變形。鋼筋骨架應保證平面位置準確,并在頂面進行有效固定,以防止混凝土灌注過程中鋼筋骨架上浮。 9、鋼筋骨架應按設計要求設置定位鋼筋或混凝土墊塊,或采用其他經認可有效方法,以確保設計要求的保護層的厚度。 10、導管在使用前應進行水密、承壓和接頭抗拉試驗,合格后方可使用,并應對導管編號。嚴格控制超灌不小于0.8m,以保證混凝土灌注質量。 11、混凝土拌和時間應符合規范要求,集中拌和,以保證混凝土拌和質量。拌和料運至灌注地點,應檢查均勻性、坍落度等指標,如不符合要求,應進行第二次拌和,如二次拌和后仍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12、混凝土灌注時間盡可能短,并保證連續灌注。首批砼灌注方量以及灌注過程中導管埋深應嚴格遵守JTG F80/1-2004認清有關要求,避免斷樁和其他事故。施工現場應有相應的備用設備,以及時處理可能發生的各種意外情況。 13、其它未盡事宜參閱招標文件、技術規范、圖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