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中國建筑金屬結構協會建筑鋼結構分會在京組織召開了“鋼結構相關資質研討會”,就《輕型鋼結構工程設計專項資質標準》等標準的修訂征求意見。來自全國各地方學(協)會、高等院校、設計院(所)、企業的相關代表近80人出席了會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十三條明確規定,從事建筑活動的相關單位應按照其擁有的“硬件”劃分為不同的資質等級,經資質審查合格并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后,方可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建筑活動。由此可見,資質對企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據中國建筑金屬結構協會建筑鋼結構分會會長黨保衛介紹,2013年9月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有關部門將相關標準的修訂工作交給該會。截至目前,中國建筑金屬結構協會建筑鋼結構分會就相關標準的修訂已召開了兩次會議、參與意見談論人員近150人。黨保衛說,資質標準的修訂,關乎政府的管理、關乎行業的利益、關乎企業的生存,因此,一定要廣泛征求各方人士的意見,最終拿出一個切實可行的方案。
記者獲悉,除兩次召集相關人員參與修訂資質的討論外,中國建筑金屬結構協會建筑鋼結構分會還請相關的地方協會協助調查。據河南省鋼結構協會副會長兼秘書長魏群介紹,接到中國建筑金屬結構協會建筑鋼結構分會關于“鋼結構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準”和“設計資質標準征求意見稿”后,他們即向省內的21家大型企業發放了調查表,收到19份回復,并將企業回復的意見匯總給中國建筑金屬結構協會建筑鋼結構分會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