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副廳長岳宏說,資金、土地兩大要素一直是制約保障房建設的兩大關鍵因素,如何調動社會力量參與,是破解保障房資金土地短缺的有效途徑。岳宏說,對于企業和個人共建的保障性住房,都可以實施回購制度,待將來住戶有條件后逐步回購剩余產權,獲得的房屋有限產權在滿足一定條件以后,將來可以進入市場交易。
摘自 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