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2日16時左右,位于汕尾市區汕尾大道中段的中國工商銀行汕尾分行培訓綜合樓工程在進行屋面裝飾梁板結構的混凝土澆筑時,面積約為270平方米、高度為18.6米的局部高支模體系發生坍塌,現已造成6人死亡,7人受傷(其中1人重傷)。
該工程為八層框架結構,建筑面積為8466平方米。建設單位是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尾分行;施工總承包單位是汕頭市潮陽建筑工程總公司。
事故發生后,省委、省政府領導同志高度重視,對事故救援、調查處理、采取措施防止類似事故發生等方面作出指示和批示。這起事故給人民生命財產造成較大損失,教訓深刻,同時也再次表明,當前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形勢十分嚴峻。這起事故也充分暴露了汕頭市潮陽建筑工程總公司在事故工地安全生產責任不落實,施工組織管理混亂;深圳市中深建設監理有限公司對事故工地安全監理責任不落實,未能督促施工企業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高支模、深基坑、腳手架坍塌事故猛如虎,建設工程管理及參與者必須要知法依規做好各自法律和合同約定的工作,杜絕群死群傷事故的發生是我們的“天職”,也是愛惜每一個生命、珍惜每一個家庭、保一方平安的具體行動,更是監理作為職業衛士責無旁貸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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