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監理企業:
根據《關于轉發廣西建設工程監理工程師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桂建管〔2008〕92號)精神,廣西建設工程監理工程師在每一登記備案有效期(3年)內應當達到相應的繼續教育要求,繼續教育作為廣西建設工程監理工程師續期備案的條件之一。為使續期登記能按規定程序完成,經研究,擬于2012年11月在南寧舉辦2012年第三期廣西建設工程監理工程師繼續教育培訓班,現就有關事項預通知如下:
一、培訓對象
有效期至2013年4月的廣西建設工程監理工程師均需參加繼續教育培訓(具體名單詳見附件1)
二、培訓時間及地點
培訓時間擬定于2012年11月,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三、其它事項
1、參加培訓的人員以單位統一報名,逾期不補。
2、請參加培訓的學員于2012年10月20日前將《回執表》傳真至我協會秘書處(傳真電話:0771-5599302),以便做好開班安排工作。
3、參加培訓的人員由單位統一收回《廣西建設工程監理工程師培訓合格證》,于2012年10月30日前交(寄)送至廣西建設監理協會秘書處。
聯系人:黃華宇、譚 菁
電話:0771-5599310
二O一二年十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