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舉辦2012年廣西建設工程監理工程師繼續教育培訓班的通知
各工程監理企業,各相關企業:
根據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轉發廣西建設工程監理工程師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桂建管〔2008〕92號)精神,廣西建設工程監理工程師在每一登記備案有效期(3年)內應當達到相應的繼續教育要求,繼續教育作為廣西建設工程監理工程師續期備案的條件之一。經研究,定于2012年6月分別在南寧市和桂林市各舉辦一期廣西建設工程監理工程師繼續教育培訓班。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培訓對象
備案有效期至2012年5月,現擬續期備案,自愿參加繼續教育培訓的廣西建設工程監理工程師(備案有效期至2012年5月的廣西建設工程監理工程師名單詳見附件)。
二、培訓方式及培訓內容
培訓方式為集中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建筑施工安全標準化管理、建筑節能工程施工管理實務、工程量清單計價合同管理與簽證索賠、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現代項目管理組織模式與職業道德、監理案例分析等。
三、培訓時間和地點安排
今年繼續教育培訓班共舉辦兩期,具體安排如下:
第一期(南寧班):
報到時間: 2012年6月7日9︰00~12︰00,14︰30~20︰00;上課及考試時間: 2012年6月8日至6月11日。
報到及學習地點:南寧市東春大酒店(南寧市廂竹大道11號,總臺電話:0771-5818098)。
第二期(桂林班):
報到時間: 2012年6月10日下午14︰30~21︰00;上課及考試時間: 2012年6月11日至6月14日。
報到及學習地點: 桂林山水大酒店(桂林市七星路48號,總臺電話:0773-5851633)。
四、培訓費用
500元/人(含培訓費、教材費、考試考務費等),要求在報到時交清。食宿費用自理。
五、其他事項
1、參加培訓的人員由單位統一收回《廣西建設工程監理工程師培訓合格證》,于2012年6月5日前交(寄)送至廣西建設監理協會秘書處。
2、培訓班嚴格實行考勤制度,培訓后需參加考試,考試不合格者,將不予進行學時登記。
3、參訓人員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考試時出示)。
4、請需參加培訓的學員于6月4日前將回執表(附件3)傳真至廣西建設監理協會(傳真號碼:0771-5599302),以便做好住宿及開班安排工作。
5、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黃華宇、 譚 菁 0771-5599310
二O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