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寧金色佳園小區三期工程
監理規劃
1.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金色佳園三期工程;
1.2建設單位:安寧東湖置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1.3勘察單位: 中國有色金屬工業昆明勘察設計研究院;
1.4設計單位:成都軍區建筑設計院昆明分院;
1.5施工單位:云南興業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安寧連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6監理單位:云南國開建設監理咨詢有限公司;
1.7建設地點:安寧市和平新區;
1.8工程類型和規模:本工程為安寧東湖置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的住宅區金色家園三期,總用地面積約50畝,建筑面積160000平方米。
1.9設計技術指標:
1.9.1本工程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3類(50年),為二類高層住宅樓,耐火等級地下負一層一級,地上建筑二級,屋面防水等級Ⅱ級,地下負一層防水等級一級,抗震設防烈度8度。
1.9.2建筑場地類別Ⅱ類,結構安全等級二級,抗震設防類別丙類,抗震設防烈度8度,設計地震分組為第三組,鋼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墻結構,剪力墻抗震等級一級,框架抗震等級二級,地基基礎設計等級乙級,基礎型式為天然地基獨立承臺基礎,基礎持力層均為報告中所描述的④2中風化泥巖漿層。
1.10監理工作的依據:
1.10.1按照建設部有關建設監理法規《建筑工程監理規范》(GB50319—2000)認真貫徹施工階段的監理工作程序,嚴格管理監理資料,實施“三控”(質量、進度、投資)“三管”(合同、安全、信息)“一協調)的責任目標。
1.10.2國家施工質量驗收規范,規程,施工技術標準、設計圖及設計文件。
1.10.3本工程地質勘察資料
1.10.4本工程設計圖紙、設計變更、洽商及有關設計文件。
1.10.5建設工程按現行預算定額、《建設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
1.10.6建設單位與承包單位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及其變更協議。
1.10.7建設單位與監理單位簽訂的工程建設監理合同及其變更、協議。
2.項目目標:
2.1總投資額:暫定2.0億元;
2.2工期目標:總工期暫定23個月;
2.3質量目標:一次驗收合格
工程質量必須達到設計文件要求,在合同工期規定的時間內滿足現行施工驗收規范一切條件,并達到施工合同規定。
2.3.1單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質量全部合格。
2.3.2質量控制資料齊全有效。
2.3.3單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安全和功能的檢測資料齊全有效。
2.3.4觀感質量驗收符合要求。
各單位工程共分為基礎、主體、裝飾、屋面、給排水和電氣安裝建筑。各分部質量目標初步分解如下:
分部質量目標及要求
序號 |
分部名稱 |
質量
目標 |
目 標 要 求 |
1 |
地基與
基礎工程 |
合格 |
(1)所有分項工程必須符合GB50202-2002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全部合格;
(2)不得出現改變外形尺寸或造成永久性缺陷的分項。 |
2 |
主體工程 |
合格 |
(1)所有分項工程必須符合GB50203-2002和GB50204-2002,全部合格。
(2)所有分項一次合格率100%,不得出現改變處形尺寸或造成永久性缺陷的分項。 |
3 |
裝飾工程 |
合格 |
(1)所有分項工程必須符合GB50209-2002和GB50210-2001驗評標準規定,全部合格;
(2)裝飾工程的各分項應先作樣板經檢查合格方可展開大面施工;
(3)各類地面應作樣板間再展開施工;
(4)消除門窗常見質量通病,應作樣板間再展開大面施工。 |
4 |
屋面工程 |
合格 |
(1)所用分項必須符合GB50207-2002、GB50205-2001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全部合格;
(2)鋼結構屋面應對原材料進行驗收,樣品封存,按序進行質量控制,必須符合設計及規范要求。
(3)屋面防水層完成后,應對整個屋面進行浸水試驗,試驗合格方可收。 |
5 |
建筑采暖
及衛生工程 |
合格 |
(1)所有分項應符合GB50242-2002,合格率100%;
(2)應保證不滲不漏;
(3)衛生器具安裝應先樣板,經檢查合格后方可展開;
(4)不得出現有影響使用的永久性缺陷。 |
6 |
建筑電氣
安裝工程 |
合格 |
(1)所有分項符合GB50303-2002;
(2)消除電器工程常見質量通??;
(3)不得出現不符合設計及規范要求的分項;
(4)電力變壓器安裝、成套配電柜(盤)及動力開關柜安裝。 |
三、項目組織:
3.1項目組織結構圖
施工單位:安寧連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施工單位:云南興業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
3.2監理組織結構及監理人員:
3.2.1組織結構:
說明:
1、土建、安裝監理工程師應完成相應的三控、合同和安全工作;
2、信息和資料管理工作由辦公室負責完成;并負責文件管理編制、打印、發收工作。
3.2.2監理人員:
監理部組成人員一覽表
序號 |
姓名 |
性別 |
年齡 |
專 業 |
職 務 |
電 話 |
1 |
黃 金 |
男 |
|
工民建 |
總監理工程師 |
13529358448 |
2 |
范秉鉞 |
男 |
|
工民建 |
總監理工程師代表 |
13208895339 |
3 |
丁國強 |
男 |
|
工民建 |
土建監理工程師 |
18788137871 |
4 |
周壽險 |
男 |
|
電氣 |
水電監理工程師 |
13033361161 |
5 |
段俊波 |
男 |
|
土建 |
安全監理工程師 |
13708436644 |
6 |
徐順香 |
女 |
|
英語 |
資料員 |
15887840335 |
7 |
郭德慶 |
男 |
|
建筑 |
監理員 |
13700645990 |
8 |
|
|
|
|
|
|
9 |
|
|
|
|
|
|
10 |
|
|
|
|
|
|
12 |
|
|
|
|
|
|
4.監理人員職責范圍:
4.1項目總監理工程師主要職責
4.1.1根據工程項目的監理任務組織項目監理部監理班子,領導項目監
理部貫徹有關的政策、法規、標準、規范和主持制定監理規劃、實施細則,對監理合同的履行負全面責任;
4.1.2組織協調專家組人員定期到施工現場了解施工進展情況,并參與解決施工過程中的疑難問題;
4.1.3負責項目監理部全體監理人員的考核和獎懲工作,確定獎金分配原則;
4.1.4保持與業主的密切聯系,聽取業主對整個項目監理部的意見和工作設想,及時調整監理工作中出現的一切問題;
4.1.5確定項目監理部機構和主要人員的職責,根據不同的施工階段安排不同專業的監理人員進駐現場工作,同時要考慮到監理人員之間有一定的工作搭接;
4.1.6負責項目監量部的日常監理工作,并受公司委派,代表現場項目監理部與業主,設計單位及施工單位進行監理業務聯系;
4.1.7組織各專業監理人員,認真審查有關的施工組織設計,匯總對施工組織設計的審查意見,同時簽署《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報審表》(A-02);
4.1.8組織各專業監理人員嚴格按照有關《規范》和設計要求認真做好施工質量的檢查和驗收工作。協調土建與設備、安裝和裝修等相關性部位及工序之間施工質量的檢查和驗收問題;
4.1.9負責組織項目實施中有關各方面(如:設計、總包、分包、材料設備供應、外部有關單位等)的綜合協調工作,并協調現場施工總平面圖管理;
4.1.10與各承建商負責人聯系,確定工作中相互配合的問題及有關需要提供的資料;
4.1.11調解業主與承建商之間的合同爭議和糾紛,向業主提供索賠和爭議的事實分析資料,提出監理方的咨詢意見;
4.1.12檢查工程的質量、進度和投資的實際情況、驗收分項分部工程、簽署工程付款憑證,審核并簽署分部工程質量等級;
4.1.13負責建立項目的管理體系,嚴格履行合同管理;
4.1.14審查并簽署工程開工令、停工令和復工令等現場項目監理部對外發出的文件,組織處理工程中發生的質量、安全事故;
4.1.15根據工程項目特點及監理規劃,參考承包商的施工組織設計,組織專業監理工程師編制各分部分項工程的專業監理細則;
4.1.16主持審核工程結算書;
4.1.17審核并簽署工程項目竣工資料;
4.1.18組織工程竣工初驗,協助業主進行竣工終驗;
4.1.19負責編制監理月報;
4.1.20督促整理合同文件和監理檔案資料,并對檔案資料的安全性負責;
4.1.21主持編寫工程項目監理工作總結和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4.2專業監理工程師崗位職責
4.2.1結合工程的具體情況,制定本專業的監理實施細則;
4.2.2在本專業的監理工作中貫徹執行質量體系文件的要求,對本專業的監理質量負責;
4.2.3驗證業主和承包方提供的文件和資料,確保文件和資料的完整和有效;
4.2.4負責本專業工程質量、工期、投資的控制(如本專業的工程材料和工程設備資料的報驗,本專業分部工程的報驗,)參與處理本專業的技術問題;
4.2.5審核承包商提出的本專業的方案和技術措施;
4.2.6對進場的材料、構配件和設備進行質量復核,防止不合格品進場用于工程;
4.2.7督促檢查承包商嚴格履行承包合同和有關技術標準;
4.2.8審查本專業的設計變更;
4.2.9審查承包方申報的開工申請和質量報驗單及中間交工證書,檢查驗收過程質量;
4.2.10驗證承包方報送的有關本專業的工程進度、質量、費用的報表;
4.2.11提供在工程項目實施中有關索賠和爭議的聯系渠道和有關的事實情況;
4.2.12對施工現場的材料、設備、機具搬運、貯存、包裝、防護和交付進行監督檢查;
4.2.13審核、整理工程竣工資料;
4.2.14參與審核工程決算資料;
4.2.15準確、詳細填寫監理日記。
4.3造價監理工程師主要崗位職責
4.3.1熟讀圖紙及國家、省有關定額規定及材料市場價格動態;
4.3.2隨時掌握工程進度及工程量完成情況,審核每月施工單位報送的施工月報,提出審查意見;
4.3.3審查施工單位當月材料采購單價,并提出有關材料單價的意見或建議;
4.3.4分階段進行投資動態分析;
4.3.5參與審查工程變更,提出工程變更的有關造價意見;
4.3.6協助甲方做好預決算的審核工作。
4.4安全監理工程師主要崗位職責
4.4.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我省安全文明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等,把工程建設安全文明生產納入監理范圍,與工程建設、工期和投資控制同步組織實施。
4.4.2建立分會與工程規模相適應的安全文明生產監理機構及規章制度,配備監管人員,落實責任制,切實履行安全文明生產監理職責。
4.4.3監督施工單位認真落實安全文明生產責任制和具體措施,及時制止違法違規生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不文明施工等行為,有效消除事故隱患。發現重大事故隱患,督促施工單位立即進行整改,并及時報告建筑安全監管部門。
4.4.4對涉及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的突發性事件、重大安全事故,在協助施工單位應急處置的同時,督促施工單位及時向建筑安全監管部門及有關部門報告。制止對重大安全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拖延不報的行為,必要時向有關部門舉報。
4.4.5接受并積極配合建筑安全監管部門對施工現場安全文明生產實施監督管理,依法接受國家安全監察。
5.監理重點
5.1本工程為高層住宅和商業商住群體及附屬工程等,針對本建筑的施工特點,制定監理重點:
5.1.1工程建設工期控制。對每項工程要有具體的時間要求,并按月、旬、周進行控制和檢查,使總工期控制在合同工期的時間內;
5.1.2建設投資控制。以施工合同造價為目標,嚴格控制工程變更,避免突破目標值;
5.1.3建設施工過程中的定位放線偏差控制。建筑物軸線、標高、垂直度控制;
5.1.4建筑物沉降觀測檢查、控制;
5.1.5督促施工單位建立、完善質保體系;
5.1.6進場材料把關驗收;
5.1.7配合比和砼澆灌施工控制;(詳見監理實施細則)
5.1.8屋面防水處理;(詳見監理控制手段和措施)
5.1.9預防、克服建筑工程的質量通病,確保施工質量;
5.1.10安裝工程預留、預埋質量控制,設備安裝及系統調試等;(詳見監理控制手段和措施)
5.1.11組織協調各有關施工單位關系,理順施工秩序;
5.1.12安裝各專業(水、電)交叉位置及標高控制;
5.1.13半成品、成品的保護措施;
5.1.14資料整理及驗收工作。
5.2針對本項目所列監理重點的控制方法:
5.2.1建立每周例會制度,以周進度保證月進度,以月進度保證階段進度(如基礎、主體、裝修安裝等),以階段進度保證總進度的實現;
5.2.2對各種工程變更進行技術、經濟兩方面的審核,做好統計對比工作,掌握工程造價數據,及時采取相應措施以保證投資目標控制的實現;
5.2.3督促協助施工單位建立有效的質保體系。要求施工單位制定完善的質量管理體制,并嚴格監督實施;
5.2.4嚴把工程開工關。認真檢查施工單位的各項施工準備工作,對施工單位的施工組織設計、基礎工程施工方案組織論證;
5.2.5建筑物的定位放線開始,始終做到參與并認真復核一系列的測量放線及沉降觀測工作;
5.2.6對鋼筋、砼及主要原材料從質保資料進行認真審核,按規定進行取樣試驗并作見證;
5.2.7對各專業的每道工序事前制訂出質量預控措施,并要求施工方對操作人員做好各項相關的交底工作,形成交底紀要;
5.2.8對主要的技術措施及施工過程中補充修改的技術措施要進行對比分析,從經濟合理性中選擇符合質量安全要求的技術方案;
5.2.9要求施工單位做好設備安裝和系統調試工作,監理工程師按設計要求逐項進行檢查驗收;
5.2.10收集整理各種資料,建立監理臺帳。以保證工程竣工驗收和竣工決算的順利完成;
5.2.11定期召集工程會議,及時協調各施工單位的施工配合,明確各承包單位質量目標及配合要求,使工程質量處于受控狀態。
6.監理措施
6.1質量控制
6.1.1質量控制監理方式
6.1.1.1事前控制:充分發揮項目監理部的技術和工程管理的優勢,結合對施工技術文件的認真審閱,完善和優化施工技術、質量保證體系和質量管理體制。嚴格承包商自檢制度,從而提高施工水平確保工程質量;
6.1.1.2過程監控:對各子單位、分部、子分部和工序的施工,從人員資質、機械性能、材料規格及材質到工人操作、自檢方法實行嚴格監控,及時糾偏,確保工程規范化施工;
6.1.1.3跟蹤監控:對重要部位、施工難點易出錯的施工部位,實施旁站監控,及時糾正施工過程中的不合格項,并保證部位的施工質量;
6.1.1.4歸檔監控:嚴格執行資料管理及歸檔制度,做到開工有報告,施工有依據,措施有手續,操作有記錄,質量檢查有簽證,竣工有驗收,伴隨施工各段完成相應的技術檔案資料。
6.1.2工程項目開工建設的準備階段的質量控制
6.1.2.1施工現場的復查,包括界樁,水準點和坐標的定位復核。
6.1.2.2施工環境調查,對所在場地影響質量的重大外部因素應制定預防措施。
6.1.2.3由項目總監組織專業監理人員熟悉監理合同、施工承包合同,認真熟悉施工圖紙及有關設計說明和技術資料、了解項目設計意圖和各項技術要求,并核對全套施工圖紙,應對已有的圖紙及說明審核是否齊全、清楚,圖中尺寸、坐標、標高及管理是否精確和吻合一致,核對建筑、結構、水電安裝等各種圖紙相互有無矛盾等。
6.1.2.4協助組織設計交底及圖紙會審工作,對施工圖審核中疑點或差錯,以監理工程師函發業主及設計商,并認真參加設計交底和圖紙會審,深刻領會設計意圖,作好記錄。
6.1.2.5審查承建商的施工準備工作,包括承建商的管理機構和負責人名單,承建商現場人員及現場計劃,進場設備、機械的數量、型號、規格、完好率及進場計劃,施工現場實驗室及試驗人員;進場施工材料的合格證,復試報告,施工定位放線記錄并由專業監理工程師核簽施工測量放線報驗單等。
6.1.2.6審查承建商的施工組織設計,對承建商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嚴格審查,并對重要的技術方案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專項評審,以確保承建商所采取的質量保證措施的合理性并由項目總監簽署施工組織設計報審表。
6.1.2.7根據合同條款規定審查現場開工條件,召集工地第一次會議,由項目總監會同業主現場代表簽署工程開工報審表。
6.1.3工程項目施工階段
6.1.3.1質量的事前控制
1.審查分包商的資質,并由項目總監簽署《分包工程資格報審表》;構配件訂貨前提出的樣品(或看樣)和有關訂貨廠家及單價等資料的申報,在確認符合控制要求后書面通報業主,在征得業主同意后方可由項目總監簽署《工程材料報驗單》,材料、設備到貨后應及時復核出廠合格證、復試單及有關設備的技術參數資料。由業主提供材料設備時,專業監理工程師應協助業主進行設備選型、訂貨并參加業主對該設備安裝質量的共同驗收,做好移交承建商的保管和使用工作。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專業監理工程師必須審核材質化驗單、復核單,并在現場對材料進行質量觀感檢查(凡進口設備、材料等必須具備海關商檢證明)。對進場的原材料和構配件應督促承建商嚴格堆放,儲存保管和加工。
2.施工機械的質量控制。對工程質量有重大影響的施工機械、設備,應審核承包商提供的技術性能的報告,凡不符合質量要求的不能使用;
3.督促檢查承包商建立質量合格證系:
要求承包商根據工程項目的組織結構和質量要求,建立質量保證體系,以適應工程項目的需要,按合同規定的技術標準進行內部的質量控制和檢評活動。
4.協助承包商完善質量管理體制,在項目監理過程中,如發現承建商的施工管理人員或技術操作工人的技術水平低劣,管理混亂,長期忽視施工質量,將要嚴重影響整個工程質量時,項目總監應按實向業主匯報,提請業主撤換不合格的施工承包商或施工管理人員和工人。
6.1.3.2質量的事中控制
1.協助承包商建立和完善工序控制體系。把影響工序質量的因素都納入管理狀態。對重要工序應建立質量管理點,及時檢查或審核承包商提交的質量統計分析資料和質量控制圖表;
2.按監理質量目標要求,督促承包商加強施工工藝管理,認真執行工藝標準和操作規程,以提高項目質量穩定性,加強工序控制。對隱蔽工程實行驗收簽證制,對關鍵部位進行旁站監理,中間檢查和技術復核,防止質量隱患。各監理人員還要注意作好監理日記,認真做好數據統計和數理分析,對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提出專題報告,由項目總監簽發送業主及承建商。檢查承包商是否嚴格按照現行國家建筑安裝施工規范和設計圖紙要求進行施工。專業監理工程師應經常深入現場檢查施工質量,如發現有不按規范和設計要求施工而影響工程質量時,應及時向承建商負責人提出口頭整改意見或監理通知,如整改不力或堅持不改,可直接向承建商簽發書面整改通知單或質量問題通知書;
3.根據工程特點及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列出主要分項分部工程控制要點及主控手段:
序號 |
工作項目 |
質量控制要點 |
控制手段 |
1 |
基礎
工程 |
1、開挖范圍及邊線(從中線向兩側)
2、位置(軸線及高度)
3、外形尺寸
4、與柱連接鋼筋型號、直徑、數量
5、混凝土強度
6、地下防雷鋼筋焊接 |
測量
測量
測量
現場檢查
審核配合比,現場取樣制作試塊,審核試驗報告
現場檢查、 |
2 |
現澆鋼筋混凝土主體工程 |
1、軸線、標高與垂直度
2、斷面尺寸
3、鋼筋數量、直徑、位置、接頭
4、施工縫處理
5、砼強度、配合比、坍落度
6、預埋件型號、位置、數量、錨固
7、填寫充砌體的砂漿標號(配合比)
8、灰縫飽滿、錯縫正確
9、門窗孔位置、尺寸標高
10、 預埋件及管線 |
測量
量測
現場檢查、量測
旁站
現場制作試塊、審核試驗報告、旁站
現場檢查、量測
砂漿配合比試驗
旁站
量測
現場檢查、量測 |
3 |
建筑
裝飾
裝修
工程 |
1、材料配合比
2、室內抹灰厚度、平整度、垂直度
3、室內地坪厚度、平整度
4、專用門窗:位置、尺寸準確,平整方正,不翹曲,密縫,并符合設計要求
5、鋁合金門窗:嵌填嚴密,粘接牢固,關閉嚴密,開頭靈活,壓條、打膠
6、飾面板材表面平整、接縫嚴密、平直、幾何尺寸準確
7、骨架位置準確、安裝牢固
8、墻面平整,色彩均勻,質感清晰、色澤光亮,無接頭痕跡
9、油漆工程:光亮平滑,無流墜、無皺皮
10、地面地磚(或花崗巖等石材)平整、接縫平
直均勻,踢腳線牢固,平整光滑, |
試驗
作樣板間觀測、量測
作樣板間觀測、量測
檢查、量測
檢查、量測
檢查、量測
觀察、量測
觀察、量測
觀察、量測
觀察、量測
|
4 |
建筑屋面工程 |
1、找平層:厚度、坡度、平整度、裂紋
2、保溫層:厚度、平整度
3、防水面層:嵌填嚴密,粘接牢固,無開裂,不起皺,平整無空鼓,搭接寬度
4、彩板瓦屋面,符合鋼結構施工驗收規范,焊接牢固無損傷, |
觀察、量測
觀察、量測
試驗觀察
觀察 |
5 |
建筑給水、排水及采暖工程 |
1、安裝位置及坡度準確,接頭嚴密,管內無雜物
2、管閥連接位置正確、接頭嚴密
3、水壓試驗符合要求
4、水表、消火栓、衛生潔具、器具完好,安裝位置準確、牢固、接頭嚴密
5、水泵安裝位置、標高、試運轉正常
6、排水系統暢通 |
觀察、量測
觀察、量測
水壓試驗
觀察、量測
觀察、量測
通水試驗 |
6 |
建筑電氣工程 |
1、變配電設備安裝:位置、標高線路連接正確
2、屏柜、附件及線路安裝正確
3、絕緣、接地符合要求 |
觀察、量測
觀察、量測
觀察、量測 |
7 |
智能建筑工程 |
1、火災自動報警及消防聯動系統:聯動調試
2、綜合布線系統:纜線敷設、機柜安裝正確 |
觀察、量測
觀察、量測 |
8 |
建筑地面工程 |
水磨石地面,厚度符合設計要求平整、光滑,硬度符合設計要求,無麻面。 |
觀察。測量 |
4.結構工程質量監控的主要內容:
1)工程測量:對建筑物的交接樁和場內引測、測量控制樁(網)定位、線、水準點、層高及垂直度、沉降觀測等進行監控;
2)土方工程:基坑、基槽平面尺寸及標高,基坑土質與設計相符程度,異常情況下的地基處理,填土密實度等進行監控;
3)砼工程:砼的配合比,骨料級配及改性材料、摻合材料的材質資料(原件)驗證;并進行配合比設計和試樣審定和抽檢,試壓報告認定,原材料計量、攪拌、振搗、養護和施工縫處理按設計及規范要求檢驗,砼試塊數量及養護條件、時間應符合規范要求;
5.裝修工程質量監控的主要內容:
1)裝修材料進場前,產品、樣品和裝修工作質量實行實樣封存驗收;
2)內外墻面、樓地面、平頂飾面材料應先取樣檢驗,并附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和技術標準資料,經專業監理工程師和承建商認可后對樣品進行封存簽字,以后進場材料必須達到樣品標準,不同樣品標準的材料不準使用;由于承建商保管不善或其他使用原因造成材料損壞、變形或材質變化,均不準使用;
3)裝修工程開始之前,承建商應做出樣板間,并經專業監理工程師認可后才可大面積開展裝修,裝修質量必須達到樣板間標準;
4)裝修工程完成后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前進行逐件逐間單獨驗收。
6.電氣安裝質量監控的主要內容:
1)主要電氣設備、材料,如變壓器、開關柜、主電纜,安裝前應檢查其產品質保書及外觀質量、按有關規范標準驗收;
2)檢查埋入土建基礎或結構中的接地連接質量、導線規格、布局、方位及電阻測試是否符合規范和設計要求;
3)實地核對預埋電管和盒箱。過墻套管等標高、方位、走向規格,合格后才準進行下一道工序;
4)對電纜敷設、照明燈具、箱柜接線、電纜橋架、電氣設備支架等按施工驗收規范及質量檢驗評定抽查,主要部位逐路檢查;
5)對高壓電器、電纜和輔料的絕緣性能,除查驗產品質保書外,嚴格檢查外表質量,如高壓瓷件表面不得有裂縫、缺損和瓷釉損傷,嚴格監控附壓試驗,泄漏電流和絕緣電阻超差者禁止使用;
6)供電系統受電前,應全面檢查受電條件;確認后才可合閘受電,并進行供電調試;
7)防雷體系應檢查防雷體系與主體結構有可靠的連接,并自成體系。
7.管道安裝質量監控的主要內容:
1)管道及其配件的產品質量應查驗產品質保書和抽檢產品外觀質量、強度等;
2)認真檢查管線預埋及在土建結構中的預留孔、過墻套管的標高、位置、走向、規格;需要防腐的管件應作相應處理,如刷漆、涂油等;
3)對各類管道的壓力、氣密試驗以及通水試驗進行跟蹤并檢查各類試驗記錄;
4)實查管道的標高、走向、傾斜度、平直角。
8.設備安裝工程質量監控的主要內容:
1)安裝設備、非標產品,主要配件、設備應有正式的質保單和應用性能文字證明,必要進行原材料試驗,有防火要求的必須提供防火性能資料,必要時送有關單位復驗;焊接鋼管、鑄鐵管、非金屬材料水管應有可靠的產品保證資料,用于重要部位者,在安裝前抽檢耐壓和滲漏指標;中壓以上閥門安裝前應抽檢耐壓和泄漏指標,非標產品應按原圖校核產品質量及裝配尺寸;
2)安裝前,復驗設備基礎位置、標高、螺栓孔尺寸,如誤差超限,必須會同設計、承建商研究處理后才可進入設備安裝;
3)按規范或產品說明書要求安裝前須拆洗(或拆洗某一部分)的設備,應檢驗其是否達到要求及裝配精度復測記錄,進口設備應按國家規定的供貨合同進行進場前商檢和開箱檢驗;設備安裝說明應譯成中文;
4)對設備的水平度、垂直度、同心度、各處安裝間隙,墊鐵表面處理等,一般設備按比例抽檢,對主要設備必須逐臺復查;
5)設備安裝各必須進行試運轉,檢查全部空載試運轉記錄。
9.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設備監控的主要內容:
1)用于工程的所有材料,如鋼筋、水泥有及半成品、成品和各種構件等,進場時必須出具正式的合格證和材質化驗單等有關技術鑒定資料,承建商還應按有關規定進行復試檢驗。上述資料一并提交現場項目監理部復核驗證;否則一律不準用于工程;
2)門窗及附件,管線,裝修,安裝配件,緊固件,衛生潔具,開關箱、盒以及特殊材料、新材料,主要設備等在訂貨前,由承建商提交樣品及有關供貨廠家生產工藝、生產能力情況、單價等資料;有專業監理工程師會同業主考察批準后方可訂貨;
3)特種鋼材、結構鋼材和鋼筋應做焊接抽樣試驗,其機械性能應符合規范;
4)由于運輸或保管等原因,構件出現質量問題,應進行分析研究,采取措施處理后必須經現場專業監理工程師審定同意后方可使用;
5)定貨的主要材料、設備及配件應符合設計文件要求;
6.)材料試驗單位的資質審查憑證應交現場監理審查、認可、備案。
10.監理部在接到隱蔽工程驗收單后應派專業監理工程師做驗收工作(但應事先確保總承建商在提交隱蔽工程驗收前已認真做好自檢工作)。在驗收過程中如發現施工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應以整改通知書的形式通知承建商,待其整改后重新進行驗收,未經復驗簽證一律不得進行隱蔽,隱蔽工程驗收內容如下:
1)基槽(坑)地質條件驗收:主要檢驗基坑挖掘標高及地質情況是否與設計要求及勘察報告相符,如有不符,應分析原因并提交設計處理。
2)各項鋼筋砼工程中的鋼筋綁扎(包括預埋件)驗收:主要檢驗鋼筋數量、品種、規格、形狀、間距,搭接長度和焊接質量。
3)埋入構件中的避雷導線驗收:主要檢驗導線的連續性電阻值,接頭處理,用料規格、數量和焊接質量問題。
4)埋入構件中的工藝管線驗收:主要檢驗預埋工藝管線的數量、規格、材質、走向、接頭質量和試壓記錄。
5)安裝設備和管道的水壓試驗驗收:主要檢查設備和管線的強度和嚴密性。
11.審查技術洽商和會簽設計變更。凡因施工原因需作修改設計,應通過現場設計代表。請設計單位研究確定并提出設計修改通知,由專業監理工程師參與會簽并在監理部內傳閱,經業主認可后交承建商施工。監理工程師會簽有關各種設計變更,應審查對工程質量、進度、投資是否有不利影響,必要時提出書面意見向業主反映。
12.專業監理工程師應參與水暖衛工程的系統試壓,通球試驗,電氣照明、動力試運行的試驗,并確保各試驗記錄的準確性。
13.監理工程師應認真履行監督職責,深入施工現場,達到預控為主,及時發現,早期處理,防止漏檢和失檢。當發生工程質量事故時,按《事故報告作業指導書》進行處理。
14.行使質量監督權,下達停工令。承建商違反要求,造成工程質量得不到保證時,監理工程師有權指令承建商整改;總監理工程師有權指令承建商局部停工整改(整體停工應取得業主同意)。
15.組織現場質量協調會。及時分析、通報工程質量狀況,并協調有關單位間的業務活動。
16.堅持記好質量監理日記。
17.每月5日前向業主報送監理月報,報告上月施工質量情況及監理主要工作和存在的問題及提出監理對工程存在的問題、對漏項工程限定處理期限和再次復檢時間進行協商確定。
18.經檢查合格后,由總監在相應的工程申報單上簽名認可。
6.1.4質量的事后控制
6.1.4.1按規定的質量評定標準和方法,對完成的分項、分部工程,單位工程進行檢查評定,并由項目總監組織編寫分部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6.1.4.2審核承建商提交的竣工資料和竣工圖;
6.1.4.3工程驗收
1.初驗:根據承建商工程驗收申請報告,總監組織有關專業監理工程師及有關單位進行初驗,并將初驗結果通告承建商;
2.竣工驗收(終驗):單位工程竣工驗收由總承建商提出申請報告,總監在單位工程的各分部工程驗收合格基礎上,報請業主確定組織竣工驗收的日期和程序,協助業主組織竣工驗收工作,并由總監組織編寫工程質量評估報告、監理總結和簽發《工程竣工移交證書》。
3.整理工程項目技術文件資料,根據城建檔案館《工程資料歸檔目錄》的要求組卷歸檔。
6.1.4.4項目保修階段
1.工程竣工驗收簽字后轉入使用保修階段,監理部將編制保修階段監理工作計劃,并委派專業監理工程師作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回訪工作,掌握項目使用情況,作好回訪記錄。
2.在回訪過程中如發現因施工隱患而影響使用功能的情況,及時鑒定質量問題、督促承建商進行返修、并做好返修記錄工作。
6.2進度控制措施
6.2.1事前進度控制
6.2.1.1由總監組織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核施工總進度計劃。項目實施進度計劃為項目實施過程中起控制作用的工期目標,它是實現施工承包合同條款的依據,審核內容如下:
1.施工總工期應符合合同工期;
2.各施工階段單位工程(包括分部、分項工程)的時間安排是否符合工期目標的要求,相互之間的安排是否協調;關鍵線路是否正確;
3.計劃中各施工項目(工作)的施工順序是否符合工藝要求,有
無邏輯關系錯誤;與人員、材料、設備等的進場計劃是否協調;
4.易受炎熱、雨季和冰凍等影響的工程應安排在合理的時間,并應采取有效的預防和保護措施;
5.對運輸、清場、假日及天氣影響的時間,應有適當的扣除并留有足夠的時間。
6.2.1.2總監在確定滿足上述要求并與業主協商后,審批《施工進度計劃報審表》(監A-02),作為監理的控制目標;
6.2.1.3審核承建商提交的施工進度網絡圖,分項流程圖。主要審核是否符合總工期控制目標的要求,審核施工進度計劃與施工方案的協調性、合理性;
6.2.1.4審核承建商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總平面圖;
6.2.1.5與業主協商制定由業主供應材料、設備的采購、供應計劃;
6.2.1.6督促并檢查承建商施工準備工作的可靠性,其主要內容應包含如下:
1.所需主要材料和設備的到貨日期是否已落實;
2.主要技術、管理人員及施工隊伍的進場日期是否已落實;
3.測量標志的復核及施工測量,材料檢查及標準試驗的工作
是否已落實,試驗室的資質是否已落實;
4.駐地建設、運輸通路、供電、供水等臨時設施施工是否已
經解決或已有可靠的解決方法等。
6.2.2事中進度控制
6.2.2.1協助承建商實施進度計劃,隨時檢查施工進度計劃的關鍵控制點,動態了解進度計劃實施情況;
6.2.2.2檢查和審核施工承建商提交的年度、月度及周計劃,由總監審核承建商填寫的《施工進度計劃報審表》;
6.2.2.3嚴格進行進度核查,為了解施工進度的實際狀況,避免承建商超報已完工作量,專業監理工程師需進行必要的現場跟蹤檢查,以檢查現場工程量的實際完成情況為進度分析提供可靠的數據資料。進度分析的重點為:
1.計劃進度與實際進度的差異;
2.形象進度、實物工程量與指標完成情況的一致性。
6.2.2.4建立反映工程進度狀況的統計辦法,記錄影響施工的各種因素,延誤原因,采取的措施等,進行工程進度的動態控制。當實際進度與計劃進度發生差異時應分析產生的原因及進度偏差將帶來的影響并進行工程進度預測,以《監理工程師通知》向施工承建商提出進度調整措施的建議,要求承建商進行相應調整進度計劃,材料設備、資金等進度計劃,調整工時、人員、機具配備等;
6.2.2.5通過與業主及承包商協調,調整工期目標并與業主協商后由總監核簽《變更工期報審表》,制定重新調整的進度計劃并付諸實施;
6.2.2.6組織現場進度協調會,主要內容包括:及時分析、通報工程施工進度情況;協調承建商不能解決的工程內、外關系問題(設計、物資供應、資金、外界干擾等);檢查上次協調會結論執行情況;管理上提出改進的問題,總圖管理上的問題;現場有關的重大事宜;
6.2.2.7總監定期向業主匯報有關工程實際進展狀況,并在每月的《監理月報》中向業主報告工程進度控制情況。
6.2.3事后進度控制
6.2.3.1與承建商協商制定保證工期不突破的對策措施:
1.技術措施:如縮短工藝時間,減少技術間歇期,實行平行流水和立體交叉作業等;
2.組織措施:如增加作業隊數、增加工作人員數,增加工作班次等;
3.經濟措施:如實行包干獎金,提高計價單價,提高獎金水平等;
4.合同措施:利用合同文件所賦予的權力督促承建商按期完成工程項目、利用合同文件規定可采取的各種手段和措施監督承建商加快工程進度;
6.2.3.2因進度差異導致已審核的總進度計劃不能如期完成,則總監應書面向業主提出報告,提出補救措施的建議,要求施工承建商調整相應的施工計劃、材料計劃、資金計劃等,提出新的進度計劃,填寫《施工進度計劃報審表》報總監審核。
6.2.3.3根據實際施工進度,及時修改和調整監理工作計劃,以保證下一階段工作的順利開展;
6.2.3.4工程項目進度資料的收集整理。
6.3投資控制措施
6.3.1投資事前控制:
投資事前控制是指對施工過程影響投資的因素進行分析。并事先主動地采取措施,以盡可能減少甚至避免計劃值與實際值的偏離,保證投資目標的實現,主要內容包括:
6.3.1.1掌握并審查施工概預算,熟悉設計商進出的工程項目概算;
做好施工階段投資分解,編制費用使用計劃,根據合同總的投資目標、根據工程進度計劃和分部分項工程的劃分,制訂出項目按年、按月的投資計劃,和分部分項工程的費用計劃,作為其后工程實施和檢查、分析、比較的依據;
6.3.1.2熟悉每一份施工合同條款的內容,嚴格把握合同價計算,合同價調整,付款方式等關鍵條款;
6.3.1.3組織施工難點的技術措施論證會,從技術、經濟角度優選最佳方案,降低造價;
6.3.1.4協助業主確定投資控制目標
為了控制項目投資,協助業主合理地確定工程項目投資控制目標值,包括工程項目的總目標值、分目標值、各細目標值。根據目標值和合同價構成因素,明確投資控制的重點;
6.3.1.5審查施工組織設計
監理工程師對承建商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方案和施工進度計劃進行審查。
6.3.1.6監理工程師應對工程風險進行預測,分析可能發生索賠的誘因,制定防范對策,減少索賠的發生;
6.3.1.7協助業主履行合同義務,以使業主如期提交施工現場;及時提供設計圖紙等技術資料;按期、按質、按量地供應由業主負責的材料、設備到現場,從而保證承建商能如期開工、連續施工、減少向業主索賠的機會。
6.3.2投資事中控制
6.3.2.1進行分部分項工程量(已完成的實物工程量計量)復核;
6.3.2.2詳細記錄工程進度、質量、設計修改等信息和工程施工過程與合同造價控制有關信息;
6.3.2.3測算各特殊項目的定額單價;
6.3.2.4做好計劃工程量與實際已完工程量的比較,編制投資控制管理報表,并定期向業主報告工程投資動態情況;
6.3.2.5每月審查承建商提交的工程驗收月報,并由總監簽署合格工程量,作為業主支付進度款的依據;
6.3.2.6嚴格控制經費簽證,凡涉及經濟費用支出的停窩工、臨時用工、使用機械臺班、材料替代、材料調價的簽證,總監必須會同業主核簽后才能生效;
6.3.2.7定期、不定期地進行工程費用超支分析,根據已完分部分項工程費用偏差的情況,仔細分析和研究引起費用偏差的主要原因,提出控制工程費用突破的方案和措施,必要時以書面形式向業主報告;
6.3.2.8及時發出各種指令,并答復承包商提出的問題及配合要求;
6.3.2.9力求使工程變更在設計階段解決,嚴格控制施工過程中的設計變更,對工程變更、設計修改等各項,應事先進行技術經濟合同性預分析,如發現與原投資控制計劃有較大差異則應及時通知設計和業主協商處理;
6.3.2.10工程計量工作由各專業監理工程師負責,專業監理工程師與承建商共同進行現場測定計量,為保證計劃的準確性,專業監理工程師對所計量工程進行復核修正,共同簽字確認,若承建商對修正不同意,可按合同規定時間內,由專業監理工程師提交書面申述,經雙方協商后再簽字確認。承建商填寫由監理工程師審查后報總監,若總監有疑問,可到實地復查。根據《計量支付申請》,總監與承建商共同確認計量表、計日工、價格變更、索賠等,并由總監審核中期支付證書后報業主。
6.3.2.11工程費用支付工作
1.工程進度款的支付
工程進度款根據工程完成量按月支付,監理工程師在接到承建商月報及項目付款申請表后,將及時審查并核實后交總監簽署意見,在合同規定或確定的工作流程時間內向業主證明到期應付給承建商的具體金額。
2.材料預付款的支付與回扣
總監在確認承建商所購永久工程材料的質量及儲存方法符合規定后,按合同規定將所購預付款項的某一百分比計入下次工程進度款證書中。總監應隨時了解材料的使用情況,當材料已用入永久工程,材料預付款將在以后的工程進度款支付證書中,按合同規定逐月扣回。
3.缺陷責任期費用的支付
工程保修期內,如發生任何工程缺陷或工程質量不合格,總監應查明原因和責任,確定費用的支付,如責任屬承建商,則一切費用由承建商承擔,并要求承建商按監理工程師指令進行修補,若承建商未執行監理工程師指令,業主可在支付承建商的款項中扣除而另選一家承建商來完成;如責任不屬于承建商,監理工程師按合同將與業主、承建商共同協商、確定費用的支付;
4.保留金的支付
保留金按合同規定在承建商應得款額中扣留,一旦承建商未履行合同中的責任,則保留金歸業主所有。業主可用此金額雇用其它承建商來完成工程。
6.3.2.12定期向業主報告工程費用支出情況。
6.3.3投資事后控制
6.3.3.1公正處理業主及承建商提出的索賠事項:
1.審核索賠的理由和依據,及計算索賠內容的方法和依據,收集并確認與索賠內容有關的信件、圖紙、計劃表、報告、照片、會議記錄、實驗室試驗結果等資料;
2.按本文件索賠審核制度開展工作;
3.由總監核簽索賠意見,并書面通知當事人雙方。
6.3.3.2審核承建商的追加工程量、工程費結算書。
6.3.3.3在工程項目投資審核中,應由專業監理工程進行核算對比,嚴格防止預算超概算、決算超預算的情況出現,把項目投資控制在批準的設計概算范圍內。如發現確實出現有較大的超預算情況出現,應及時分析原因,寫出專題,報告業主。
6.3.3.4項目竣工保修階段
1.審核承建商提交的工程結算報告,并協助業主及社會審計部門做好工程造價的審計工作;
2.保修結束后,總監視承建商完成保修工作的情況,簽發保修期滿,質量符合要求憑證,并報業主作為業主支付工程保修款的依據。
3.工程項目投資資料的收集整理、存檔。
6.4合同管理措施
6.4.1協助業主確定本工程項目的合同結構;
6.4.2協助業主確定本工程項目有關的各類合同(包括施工、材料和設備訂貨等合同),并參與各類合同談判(行政機關談判、商務談判和合同條款的規定);
6.4.3進行上述各類合同的跟蹤管理,包括合同雙方執行合同情況的檢查;
6.4.4協助業主處理與本工程項目有關的索賠事宜及合同糾紛事宜;
6.4.5向業主遞交有關合同管理的報表和報告;
6.4.6工程項目施工階段合同管理
6.4.6.1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
6.4.6.2監督承建商按合同中規定采用的規范、標準和管理程序施工、控制工程質量、投資和進度;
6.4.6.3審查重要建筑材料和主要設備訂貨并核定其性能滿足規范及設計要求;
6.4.6.4核定和會簽設計變更和工地洽商變更方面的文件;
6.4.6.5組織工程質量事故的分析和處理;
6.4.6.6認定工程質量和進度,依照合同進行計量,并簽署付款憑證;
6.4.6.7驗收隱蔽工程;
6.4.6.8組織工程階段驗收和初步驗收,參與工程竣工驗收;
6.4.6.9審查工程價款和工程竣工結算。
6.4.7合同管理資料收集
為了防止合同在履行時發生糾紛責任不清,合同監理人員應及時填寫并保存有關簽證方面的文件和單據,主要有:
6.4.7.1業主負責供應設備、材料規格、數量、質量及進場驗收情況的備忘錄;
6.4.7.2材料代用議定書;
6.4.7.3機器設備材料及混凝土試塊、試驗單;
6.4.7.4經設計商和業主代表簽證的設計變更通知單;
6.4.7.5隱蔽工程檢查驗收記錄;
6.4.7.6質量事故鑒定書及其采取的處理措施;
6.4.7.7合理化建議內容及節約分成協議書;
6.4.7.8中間交接工程的驗收文件;
6.4.7.9趕工協議及提前竣工收益分享協議;
6.4.7.10與工程質量、預決算和工期等有關的資料和數據;
6.4.7.11與業主代表定期會議記錄,業主及業主代表的書面指令,與業主方的往來信函,工程照片及各種施工進度報表等。
6.4.8合同變更的處理。
6.4.8.1工程合同變更的要求可以由業主、監理工程師、承建商提出,但必須經過當事人雙方認可簽字后才能生效。根據合同條款,如監理工程師確認必要變更部分工程的形式、數量或出于合適的其它理由,應在征得業主同意后由總監向承建商發出變更指令,如果這種變更是由于承建商過失或違約所致,則所引起的附加費用由承建商承擔。
6.4.8.2工程變更的指令必須是書面的,如因某種特殊原因,監理工程師可口頭下達變更,但必須在48小時內予以書面確認??偙O在決定批準工程變更時,要征求業主的意見并確認此變更屬于本工程項目合同范圍,此項變更必須對工程質量有保證,必須符合規范。
6.4.8.3凡一般因圖紙不完善所造成的設計變更,或分部工程變更所引起的投資增減,并由總監征求業主意見后發出變更批示;對涉及設計漏項,變更技術方案和技術標準,以及因地質條件引起的基礎、結構設計的變更等,不論其投資增減情況,均應由總監上報業主與設計共同處理。
6.4.8.4合同變更的估價由監理部按合同條款的有關規定進行,并報業主認可,由總監書面通知承建商并留二本副本。為了中期進度付款需要和提高工作效率,總監可根據合同條款規定定出臨時單價或合價,但必須經業主同意批準。
6.4.9合同延期的處理
6.4.9.1由于額外工作與附加工作,異常惡劣的氣候條件,或由于不是承建商的過失、違約或其責任范圍內的特殊情況,造成工程不能按原定工期完工,承建商可按合同有關規定要求工程延期。
6.4.9.2當總監理工程師收到承建商《變更工期報審表》,要組織有關監理人員做好工地實際情況調查和記錄,提出審核意見,報業主審定。
6.4.10合同索賠的處理
6.4.10.1為保證工程的投資不超過經審核批準的工程投資概預算,監理工程師應積極協助業主防止承建商提出索賠,找出正當的理由和證據對承建商的索賠進行反索賠,使業主不受或少受損失;
6.4.10.2及時發現承建商違反合同的情況,積極收集證據資料,協助業主做好對承建商的索賠工作,盡可能減少工程投資的損失。
6.4.11合同違約的處理
6.4.11.1合同違約處理過程中監理工程師需分清違約責任方及違約責任。
1.當業主不能及時給出必須的指令、確認、批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支付款項及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應視作業主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相應順延工期,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和賠償其違約給承建商造成的窩工等損失。
2.當承建商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規范和合同規定的要求,或者發生其它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視作承建商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按協議條款的約定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業主造成的損失。
6.4.11.2違約金及賠償損失的計算應按下列原則進行:
1.提出因違約發生的費用,應寫明費用的種類,如工程的損壞及因此發生的拆除,修復等費用支出;
2.要根據合同條款寫明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和支付時間;
3.賠償損失,應寫明損失的范圍和計算方法,如損失的性質是直接損失還是間接損失,損失所包含的內容及是否將應得利潤計入損失中。
6.4.11.3如現場監理工程師發現承建商有符合合同條款中承建商違約的有關事實,應及時向總監提交詳細報告和有關事宜的處理意見,經總監核實后報業主批準處理。
6.4.11.4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或仲裁、訴訟等法定程序,否則在違約處理過程中或處理完畢后,監理工程師應督促及協助雙方繼續履行合同。
6.4.11.5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提前10天通知違約方??偙O應按合同條款規定,對業主及承建商進行適當的調解工作,協助業主確定有關費用的支付工作及善后處理事宜,特別應注意運用自己的經驗,依據合同盡力維護業主的利益,使業主少受或不受損失。
6.4.12審查分包合同
6.4.12.1在承包合同訂立后,承建商應根據其分包計劃,向總監提出分包申請。
6.4.12.2總監應從分包商的技術力量、管理水平、施工機械的適應程度和近期業績,類似工程經驗等方面,與分包內容,分包合同對照是否滿足總包、業主及工程的需求等方面進行審核,并報請業主批準。
6.4.13爭端與仲裁(或訴訟)
6.4.13.1工程實施期間,業主與承建商之間或與監理工程師如在指令、決定、證書或價款等方面產生爭端,監理工程師應在收到爭議通知后14天之內,完成對爭議事件的全面調查與取證,并由總監作出對爭端的處理意見。
6.4.13.2監理工程師發現書面處理意見,如果業主或承建商不服應申請仲裁或訴訟。
6.4.13.3仲裁意向發出后,如雙方對解決爭端要進行一次友好調解的過程則仲裁才能開始。除雙方另有協議以外,無論是否進行了友好調解的過程在仲裁意向發出56天之后即可開始仲裁。
6.4.13.4關于仲裁或訴訟的選擇,在合同中應有明確規定,若無規定當爭議發生后也可協商申請選擇。
6.5信息管理措施
6.5.1由監理工程師負責收集、管理監理文書資料,現場監理辦公室應備有監理資料專用柜和資料分類歸檔專用資料夾或袋。
6.5.2監理文書資料應真實可靠,字跡要清楚,簽字要齊全,不得弄虛作假或擅自涂改原始記錄。用于歸檔的文書資料必須用鋼筆或黑色水筆填寫或計算機正式打印。
6.5.3收文工作程序
6.5.3.1所有收文應立即在收文登記表上登記,其中“編號”欄填寫發文單位的文件編號,“收文日期”欄要標明收文日期、時間,“文件名稱”欄要登記來文摘要信息或文件名稱,“收文人”一般由收文人簽名,“轉發單位”欄填轉發部門單位名稱。
6.5.3.2收文登記后交由相關監理工程師(責任人)根據文件要求進行處理,報總監審核,并在文件首頁記錄處理結果。
6.5.3.3部分收文如業主施工指令、技術核定單,應與責任人協商,如有必要應在專欄內容予以公布。
6.5.4發文工作程序
6.5.4.1發文須有總監批準或簽字,并加蓋監理部印章。
6.5.4.2所有發文應立即在發文登記表上登記,其中“編號”欄各工地根據實際情況填寫相關編號,“發文日期”要標明發文日期、時間,“文件名稱”欄填寫該發文摘要信息文件名稱,“收文人”欄一般由收文人簽名,“收文單位”填寫收文單位名稱。
6.5.4.3發文應留有底稿原件。
6.5.5資料存檔管理
6.5.5.1收發文經傳閱后應及時存入文件柜。
6.5.5.2資料應將信息資料分門別類放于文件夾或袋內。
6.5.5.3文件損壞遺失或作廢時應辦理注銷手續,并寫明注銷原因,并填寫《文件銷毀登記表》。
6.5.5.4業主需查閱文書資料進應經總監同意,并辦理相應在手續。
6.5.5.5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后,監理部應及時將下列監理信息資料報監理部審查合格后送總監辦驗收,合格后移交公司辦公室存檔。
6.5.5.6與質量體系有關的文字、資料、記錄及表格:
1.質量記錄控制;
2.業主提供產品控制;
3.文件資料控制;
6.5.5.7工程監理工作有關的文字資料、記錄和表格
1.項目監理合同;
2.監理規劃或細則;
3.各種技術性收發文件和監理通知、備忘錄;
4.監理月報;
5.工程質量事故記錄、會議紀要;
6.設計圖紙、設計交底、圖紙會審、設計變更等技術文件;
7.由承建商報來的所有送檢和簽證資料(如材質保證書、各項試驗報告等);
8.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9.監理部各階段工作總結,最后的監理工作總結。
6.6工程協調
6.6.1協調管理的內容和任務
6.6.2在項目監理實施過程中,需作好協調工作的方面有:
6.6.2.1項目責任各方人際關系之間的協調;
6.6.2.2項目責任各方組織分工與配合的協調;
6.6.2.3項目實施中質量、投資、進度和安全文明等控制目標的協調;
6.6.3協調管理的任務主要應包括:
6.6.3.1組織協調各方與業主合同關系,參與本工程建設的各方的配合關系,協助業主處理有關問題,并督促總承建商協調其各分包商之間的關系;
6.6.3.2協助業主向各建設主管部門辦理各項審批事項;
6.6.3.3協助業主處理各種與本工程項目有關的糾紛事宜;
6.6.3.4為監理總目標的實現,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當出現偏差時能及時通過和有效的工作進行糾偏。
6.6.4協調管理工作的方法:
6.6.4.1在組織協調項目參建各方的工作時,必須建立“相關單位聯系表”,使用聯系表時應及進將變化的情況反映在表上。
6.6.4.2按要求建立完善的工地制度,保證協調管理工作的正常開展和進行。
6.6.4.3對每一問題的協調過程都應有詳細記錄,對涉及進度和投資問題的協調,應及時與業主溝通,征詢業主的意見。
7.監理工作制度
7.1圖紙會審及技術交底制度:
7.1.1在圖紙會審之前,由總監理工程師組織本監理小組人員對各專業圖紙熟悉和預審,匯總審查意見;組織設計交底和圖紙會審。
7.1.2在分層分階段工程開工之前,組織監理人員分層分階段圖對紙再深入學習和審查,通過審查預見施工薄弱環節和隱患,研究確定監理方案和預控措施;明確各專業的設計要求、施工要求、質量標準及技術措施。
7.1.3參加承建商組織的施工交底會議(各專業),落實設計要求、質量標準和技術措施交底情況。
7.2材料檢驗制度:
對定貨材料實行實樣封存。負責材料監理的人員應在分層分段工程施工前,檢查和審閱施工單位提供的材料實物、材質證明和試驗報告,并對核查結果進行登記。對材質有懷疑時,應督促承建商材料員抽樣復查,不準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7.3施工組織設計審查制度:
承建商在圖紙會審后應向現場監理部提出經主管部門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分階段施工方案應在施工前7天提出。監理部在收到上述文件后,應立即組織監理部成員對其進行審定,在7天之內以書面資料答復承建商。
7.4隱蔽工程驗收及工程質量整改制度:
分項分部工程隱蔽之前承建商應根據建筑工程質量評定標準進行自檢,并于評定后將自檢資料、隱蔽驗收記錄、砼配比、試驗資料報送監理部,監理部收到上述資料24小時內應立即在其自檢基礎上組織復查,復查無誤后,方可辦理隱蔽工程驗收簽證。以對重要結構,監理部還應邀請設計單位會同驗收。
監理人員在施工過程中發現的一般質量問題,應隨時口頭通知承建商有關人員進行整改,作好通知整改記錄,對較大質量問題或工程隱患,還應書面通知整改,整改后應報監理部復查、簽證。
7.5工程變更制度:
有關設計變更由總監理工程師歸口同設計單位聯系協商,由設計單位出具設計變更通知。在接到設計變更后,由專業監理工程師參與會簽,經業主認可后交承建商實施。
工程所用材料應盡可能滿足原設計要求,必須代換(如鋼筋)時,應由承建商提出代換意見報監理與設計單位聯系后審批,重要結構鋼筋的代換,監理部應事先征得設計單位的同意和簽證。
7.6階段驗收制度:
階段驗收分五個步驟進行,即定位放線、樁基礎、基礎、主體及單位工程初驗,每階段驗收由承建商自驗并整改后報監理部,由負責項目監理工程師組織驗收,辦理驗收簽證,并出具相應質量評估報告。
7.7施工進度監理制度:
項目開工由總監理工程師組織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核施工總進度計劃,確定總工期是否符合合同工期要求,施工順序是否符合工藝要求。
每月底由負責項目監理工程師組織有關人員依據進度計劃對實際工程進度情況進行檢查,由進度監理工程師整理分析完成情況,提出措施,提出分析報告,由總監理工程師審查后匯入監理月報。
8.8造價監理制度:
凡設計變更增加工程,新材料新技術推廣,設備訂貨和施工方案均應事先進行技術經濟對比后報監理部審批,以嚴格控制工程成本。
8.9會議制度:
建立工程例會制度,定期由總監理工程師召集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材料供應單位和設計單位參加的工程例會,分析質量、進度,安排下步工作。每周由總監召集監理部成員會議,檢查上周例會議定事項,并作下周工作安排,及時協調各專業監理工作。
8.10監理月報制度
每月由總監理工程師提出月報內容,經現場監理部全體人員(必要時可邀建設單位代表參加)討論通過,于本月5日報業主。月報內容包括:
8.10.1工程概述;
8.10.2本月施工單位組織系統;
8.10.3工程進度完成情況及分析
8.10.4工程質量;
8.10.5本期工程質量分析;
8.10.6工程變更及洽商;
8.10.7工地材料、構配件及設備供應;
8.10.8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8.10.9監理工作統計;
8.10.10監理結論;
8.11節假日值班及考勤制度:
每月由總監對本監理部的出勤進行登記,月底送總工辦;凡節假日,負責項目監理工程師應與承建商和業主人員聯系節假日施工事項,需隱蔽工程驗收或重要分項施工時,應安排人員值班,并向總工辦報告批準備案。
云南國開建設監理咨詢有限公司
金色佳園監理部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表一
投資控制監理流程圖
審核已完工程量,簽認支付證明(監理) |
|
簽認設計變更、工程變更與工程洽商(監理) |
|
主要技術方案經濟技術分析、投資挖潛 |
無
有
編制竣工結算文件(施) |
|
審核竣工結算(監理、業主) |
|
分析、糾偏,必要時調整投資目標(業主與監理) |
附表二
進度控制流程圖
否
同意
否
同意
有
無
附表三
單位工程質量控制監理流程圖
審核施工
組織設計 |
|
審核承建商質量保證體系 |
|
確認分包
單位資格 |
|
組織圖
紙會審 |
原材料、構配體、設備進場驗收 |
|
隱蔽工程及分項工程驗收 |
承建商向質監
站提交質保資料 |
|
組織竣工初驗 |
|
監理:向質監站提交質量監理報告 |
附表四
隱蔽工程、分項分部工程質量簽認程序圖
質量保證資料齊全、合格 |
|
隱檢、分部、分項驗收記錄簽認完成 |
|
分部、分項工程量質量自檢、自評完成 |
檢查隱蔽工程分部、分項工程是否完成 |
|
檢查質量保證資料是否符合要求 |
|
檢查分部、分項工程質量是否合格 |
否
是
附表五
原材料、構配件、設備進場驗收程序圖
合
格
附表六
工程質量事故處理程序圖
發出停工令(監理) |
|
發出《質量問題通知單》B-3(監理) |
|
上報主管部門 |
|
事故調查 |
附表七
工程變更監理流程圖
監理工程師從質量、投資、進度角度審查其合理性并提出意見 |
與設計有關的應通知設計人員,并提出變更圖或通知 |
|
總監、專業監理工程審核會簽 |
|
與業主和承建商協商并取得業主認可 |
通知承建商限期提出工程變更的工程費用估算和工期估算 |
|
監理工程師根據合同條款進行審定承建商費用及工期增減 |
報業主審核或備案,作為工程結算和進度計劃的依據 |
|
批準承建商實施工程變更 |
附表八
材 料 質 量 預 控 措 施
序號 |
控制項目 |
控 制 內 容 |
1 |
準備工作 |
(1)學習有關圖紙和技術資料,了解設計對材料所提出的規格、品種和質量要求。
(2)進行市場調查,確定訂貨渠道、生產廠家和運輸方式;必要時應確定供貨樣品,以便對照樣品進貨。
(3)搞好現場材料的平面布置規劃,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合同高速堆料場地位置,保持道路暢通,減少二次搬運。
(4)建立健全現場材料管理責任制,定期檢查考核。 |
2 |
大堆
材料
(磚、瓦、
灰、砂、
石等) |
進場驗收 |
(1)檢查材料的質量和規格(包括砂、石料的級配)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有懷疑者須送樣到有關部門試驗,合格后方右驗收使用。
(2)材料數量的驗收按不同材料和運輸方式進行,如磚按皮進行驗收,灰、砂、石均出廠過磅,或按標準車或實量方量進行驗收。 |
妥善保管 |
按材料品種、規格分別存放,場地要平整、結實、不倒垛、磚一般每垛二百塊;砂、石盡量高掛;方附磚和瓦不得平放;耐火磚不得淋雨受潮;色石渣要下墊上蓋,分檔保管;篩漏,碎料集中存放,過篩利用。 |
3 |
水泥 |
驗收 |
(1)袋裝水泥在現場點數驗收,并抽袋驗斤。
(2)驗收時要索取出廠質量證明,并核對質量、強度等級、出廠日期、出廠編號,對其質量有懷疑者,應取樣到有關部門試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
保管 |
(1)水泥一般要建庫存放保管,露天存放時必須蓋墊,做到防雨防潮,按品種、規格、標號、出廠批量分別碼放。
(2)堅持先進先出,專人保管。
(3)當水泥出廠超過三個月(快硬硅酸鹽水泥超過一個月)時,應復查試驗,并按試驗結果使用。 |
4 |
鋼筋 |
驗收 |
(1)索取出廠質量證明書或試驗報告單,鋼筋表面或每捆(盤)鋼筋均應有標志。進場時應按爐罐(批)號及直徑大小分批檢驗。檢驗內容包括查對標志、外觀檢查,并按現行國家有關標準的規定抽取試樣作力學性能試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2)進口鋼材應索取出廠合格證及商檢報告,并按國家的有關規定進行檢驗。
(3)鋼筋在加工過程中,如發現脆斷、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學性能顯著不正常等現象,尚應根據現行國家標準對該批鋼筋進行化學成分檢驗或其它專項檢驗。 |
儲存 |
不得損壞標志,并應按批分別堆放整齊,避免銹蝕或油污。 |
5 |
模板 |
對模板及其支架應定期維修,鋼模板及鋼支架應防止銹蝕。 |
6 |
混凝土構件 |
(1)組織分層分段配套進行,認真核對型號,檢查外觀質量,及時登記臺帳。對其質量有懷疑者,可在現場采用回彈法等檢測手段進行檢測。
(2)構件存放場地平整夯實,墊木規格一致,垛位碼放整齊。 |
7 |
鐵活(預埋件、樓梯欄桿等) |
(1)按單位工程建立鐵活臺帳,記錄鐵活的品種、規格、計劃數量、進場量、已耗量。
(2)檢查外觀質量,有必要時可采用相應的檢測手段進行檢測。
(3)鐵活一般露天存放,精密的存入庫棚,所有鐵活用墊楞墊起30—50㎝,小件的搭設平臺,分類碼放,掛牌注明品名、規格等。 |
附表九
信 息 簽 認 流 程 圖
No
Yes
|